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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通报典型环境违法案件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11日18:09 新华网
新华网太原10月11日电(记者 陈忠华、晏国政)山西省环保局日前通报了2007年全省10起典型环境违法案件及其处理情况。 山西省环保局通报的10起典型环境违法案件中的违法主体包括:长治煤气化总公司、平遥晋阳焦化厂、襄汾县隆顺达焦化有限责任公司、襄汾县星源集团焦化有限公司、山西龙门集团禹门口焦化公司、中铝股份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阳泉市金升特钢制品有限公司、晋城市春城兴汇实业有限公司、太原瑞明易威镁业有限公司、印度阿拉宾度(大同)生物制药有限公司等。 山西省环保局通报称,这些企业的违法事实主要包括污染物超标排放、长期拒缴欠缴焦炭排污费、未办理环保审批手续擅自建设投产等。目前已对违法主体依法采取了关停、经济处罚、建议行政处罚等处罚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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