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套住房标准难界定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12日02:12 大众网-齐鲁晚报

  本报烟台10月11日讯 自9月末央行、银监会的房贷新政公布后,烟台市的多家银行也都相应提高了对第二套住房贷款的首付比例和利率标准,但因为各家对划分第二套住房的标准难以界定,致使各家银行现行的对第二套住房贷款政策不尽相同。

  11日上午,工行烟台市分行的工作人员介绍,该行已于10月初开始实施对第二套住房贷款的新政策,即对第二套住房贷款实行首付比例提至40%,利率为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的1.1倍,但因为对划分第二套住房的标准难以界定,所以该行现在对此类贷款的要求更加严格,正在等待明确的界定标准出台。而建行烟台市分行也因同样的原因,暂时对第二套住房贷款做出了一些限制。

  中行和中信银行目前是根据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所查证的信息,以夫妻双方共同拥有的住房数量为依据,来划分第二套住房标准,即使贷款人已经结清房贷,也算有住房贷款记录。中行烟台分行个人金融部客户经理崔晓燕介绍,新政策的实施的确给想通过多套房产投资的市民浇了一盆凉水,但同时也给确实需要住房的市民增加了负担。在新政策实施后,该行就接到一位市民的住房贷款申请。根据征信系统查询显示,这位市民之前已经有一套已经还清贷款的住房,再次申请就需要按新政策贷款。购买120多平方米房子,总房款40万元,首付由以前的30%提高到了40%,利率也由之前享受下浮15%的优惠变成了提高10%的标准,达到了8.613%,24万元的10年期贷款,按照等额本息还款方式,要比之前贷款多支付29520元的利息。对于第三套住房贷款首付将相应提高到50%,利率也将适当上浮。

  据农行烟台分行的工作人员说,目前该行还没有接到上级部门下发的正式文件,目前对待第二套住房贷款政策还没有明确。


刘志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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