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高院”今审马英九特别费案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12日08:38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10月12日电 台湾“高等法院”今天(12日)开庭审理马英九特别费案,首度传唤马英九出庭。律师团将以检方侦办民进党四大天王特别费案的标准,主张马英九不应被起诉。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台湾检方已勘验马英九首次接受侦讯的录像光盘,强调马英九开始就知道特别费是公款。

  据指出,检察官侯宽仁去年十一月十四日第一次侦讯马英九时,当庭告知马英九账户内有一千多万元(新台币,下同)的特别费没用完。马英九因此才在应讯后宣布捐款一千五百万元给公益团体。

  台湾“高院”今天主要进行的准备程序,除确认检方上诉理由及范围,也将确认检辩双方要“高院”调查的证据事项,并尽力排定全案审理时程。

  由于检方以马英九去年在台北市议会的答询,认定马英九早知道特别费是公款,律师团因此拟传唤市府相关证人,证明马英九是在去年特别费案爆发后,才询问主计、会计单位有关特别费的相关规定。

  律师团指出,马英九当时还曾问及公益捐款可不可算是特别费支出,主计、会计相关人员都肯定表示,公益捐款可列为特别费支出;因此马英九面对外界询问,才会强调特别费是公款,他的特别费已花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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