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部分银行第二套房界定以个人为单位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13日01:00 东方网-劳动报

  本报讯 夫妻二人分别买房贷款,算不算第二套房贷?这个萦绕在人们心中半个多月的疑惑,终于有了解答。昨天华夏、光大银行都收到了总行的房贷细则通知,明确“以个人为单位”界定第二套房。

  华夏银行上海分行个人金融部负责人介绍,该行对“第二套房”的界定采取的是以个人为单位,而不包括其家庭成员。也就是说,如果丈夫有房贷,从未有过房贷的妻子去申请房贷的话,华夏银行仍然视作“第一套房”处理。“今后我们个人房贷的发放,以央行个人征信系统查询结果为标准。只要征信系统查实,借款人在房贷申请日仍有未结清贷款,则一律视为第二套及以上贷款。”

  光大银行上海分行一位知情者向记者证实了收到总行细则的消息。他透露,在总行发布的细则中,同样对第二套房的界定采取的是以个人为单位。

  原来的房贷还清后再申请贷款,算不算第二套房贷?华夏银行的规定是,如果结清贷款,再贷款购房,同样可享受“首套自住房”待遇。值得注意的是,即便

公积金贷款尚未结清,再贷款购房,也要执行“首付不少于40%,利率不低于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的1.1倍”的房贷新规。

  光大银行总行的细则规定得比较严格:即使此前的房贷已经还清,再贷款买房仍被视为第二套房。不过,光大银行上海分行官方的口径是,分行正在根据细则讨论如何具体实施,最后结果下周会公布。

  针对昨天市场“建行将第二套房贷首付提至五成、兴业银行房贷细则出炉”等消息,两家银行均予以否认。截至昨天,工行、中行、交行等银行上海地区的房贷细则,仍在酝酿中。作者:黄雨清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爱问(iAsk.com)
不支持Flash
·城市营销百家谈>> ·城市发现之旅有奖活动 ·企业管理利器 ·新浪邮箱畅通无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