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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大常委会检查组建议改革交强险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13日03:00 华龙网-重庆晨报
本报讯(记者 凃源 实习生 侯菁菁)市人大常委会昨天结束了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重庆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的执法检查。市人大常委会表示,对各方反映强烈的交强险问题、交通协勤违规开罚单、城市道路交通标识不当等问题,将与市政府会商后形成执法检查报告,力争让市民出行更舒心。 交强险问题成焦点 交强险问题是本次执法检查中各方反映最强烈的问题之一。市第二公交公司反映,该公司去年交通事故赔付金额是300多万元,今年的交强险保费达到400万元,而今年交强险到目前只从保险公司拿到了不到20万元的赔付,交强险有明显的“强交险”和赔付率低下的问题。市巴士公司也表示,今年交强险缴了500多万元,实际赔付不到20万元,企业负担明显加重。 执法检查组成员认为,设立交强险有一个目的是建立 交通事故医疗救治基金,但至今该基金未能设立,对伤者的救治仍然有难题。他们希望,我市能改革交强险。设电子眼代替协勤 针对各界反映强烈的“协勤执法”问题,市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俞荣根说,交通协勤责任是协助交警维护车辆、行人交通秩序,但不能参与执法。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光国表示,协勤开罚单属于超越法规行使职权,交管部门应该设立更多的电子眼,监控路面行为,更多路面执法需要交警亲历亲为。 同时,不少客运企业反映,“安全检查”部门太多,这反而会起到负作用。一家客运公司负责人建议,安检工作职能统一到区政府主管,可以避免企业在安全问题上流于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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