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设和谐社区群众共享成果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14日04:11 人民网-人民日报

  本报南京10月13日电 (记者申琳)江苏省南京市自2005年在部分社区推动和谐社区建设以来,受到广大居民欢迎。今年6月,南京市委、市政府明确规范了和谐社区建设的指导标准和评价细则,和谐社区的标准化建设随即在全市全面铺开。南京市提出,以“居民自治、管理有序、服务完善、保障有力、治安良好、环境优美、文明祥和、特色明显”为目标,“十一五”期间全市90%以上社区要达到和谐社区标准。

  南京市委书记罗志军说:“南京出台和谐社区标准,就是要让我们的和谐社区建设有较强的操作性,激发群众共建和谐的热情,让群众切实享受共建成果。”

  和谐社区重在建设。南京市坚持政府公共财政投入为主,加大社区建设的力度。从2001年至今,南京已累计投入社区硬件建设、办公等各项经费7亿多元。“

十一五”期间,南京将按照每300户配备1名专职社区工作者的标准,使每个社区的专职社区工作者不少于6人。

  和谐社区建设与居民密切相关,大大激发了居民作为社区建设主体的参与热情。南京市社区民间组织在和谐社区建设中得到长足发展,为民服务内容不断丰富,已成为社区居民群众积极参与、开展活动和自我服务的有效载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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