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中国人民大学校史资料的通知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15日17:57 人大新闻网站

  全校师生员工、离退休老同志及家属、校友及社会各界人士:

  2007年11月1日,中国人民大学将迎来70华诞。为进一步“弘扬人大精神,展示人大成就,再创人大辉煌”,学校启动了校史、校志编写及其他校庆纪念活动的筹备工作。为进一步挖掘、搜集有关校史资料,丰富校史馆藏品,加强校史研究,圆满完成校史、校志编写,为70周年校庆献上我们的“精神厚礼”,档案馆、校史馆和校史研究室现向全校师生员工、离退休老同志及其家属、校友以及社会各界人士,广泛征集中国人民大学校史资料和实物,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内容

  (一)上级领导、社会知名人士及重要外宾来校视察、参观、访问或讲演的资料、文稿、题词、纪念品等。

  (二)学校历任领导、知名教授任命、聘任、工作、获奖的重要文档、论著、手稿、证书及在校期间使用过的有代表性的实物(如教具、教案、仪器设备、工具、模型等)。

  (三)学校各时期重大事件、活动中形成的资料、实物,收到的重要贺信、贺电、礼品等。

  (四)学校集体或个人获得各类先进表彰、奖励的资料、实物。

  (五)学校师生员工参加国内外各类重要活动、赛事的资料、实物(如作品、奖杯、纪念品等)。

  (六)具有历史价值或纪念意义的出版物、印刷品、票证(如早期的毕业证、学生证等)、毕业照片、纪念册、徽标、印章及其他实物等。

  (七)反映师生工作、学习和生活的具有时代特征的资料、实物。

  (八)与国内外机构、大学交流合作的资料、实物。

  (九)知名校友自传、事迹介绍、资料和实物。

  (十)各类媒体报道学校重要事件、活动、人物的特色资料。

  (十一)其他有价值的资料和实物。

  二、征集方式

  (一)接受捐赠。对愿意将自己收藏的中国人民大学校史资料、实物捐赠给学校者,学校将颁发捐赠证书以作永志。

  (二)代管、复制。对特别珍贵的资料、实物,本人有保存意愿的,学校档案馆可代为保管,或复制、翻拍后将原件安全归还本人。

  (三)接受出让。愿意将中国人民大学大学校史资料、文物出让给中国人民大学的,可同学校联系,在经过鉴定、确认后,协商双方可以接受的价格,签订出让协议。

  三、征集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中国人民大学校史研究室

  联系人:万 静 付春梅

  联系电话:010—82509553

  通讯地址:中国人民大学学校办公室校史研究室

  邮编:100872

  电子邮箱:xiaoshi@ruc.edu.cn  

  纵览古今中外,凡丰富的收藏,都离不开众多热心人士的鼎力相助,变私藏为公藏,惠及众人,泽及后世。因此,我们恳切地希望征集工作能得到广大师生、校友以及海内外所有关心中国人民大学发展的专家学者、民间收藏家和其他各界人士的支持。

  竭诚欢迎各界人士对我们的征集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共同为中国人民大学的发展做出贡献!

  二○○六年五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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