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农民工受审称误盗雷管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16日01:58 京华时报

  

三农民工受审称误盗雷管
昨天,4名涉嫌偷盗雷管的嫌疑人在市一中院受审。本报记者 王俭 摄

  本报讯 (记者王阳)三名农民工撬开房山区霞云岭乡堂上村的一个爆炸品仓库,窃取6800枚电子雷管,酿出本市近年来最大的一起电雷管失窃案(本报曾报道此事)。昨天,3名无业农民工在市一中院受审时忏悔称,他们只想偷些东西卖钱,才误偷了这批雷管。

  昨天上午9点半,4名被告人曹艳春、陈仕民、杜大海、王春琦被带上市一中院刑事法庭。据介绍,曹、陈、杜3人是外地来京的无业人员,王春琦则是房山的一名黑车司机。

  检方指控,去年10月26日凌晨,曹艳春等人携带加力钳、撬棍等作案工具,由王春琦驾车,来到位于房山区霞云岭乡堂上村的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服务站,采用剪断护栏、撬开房门等手段,窃出电雷管6800枚。得手后,黑车司机王春琦将所窃得的电雷管运出,并提供了藏匿地点。

  “我认罪,我是财迷心窍。”昨天庭审一开始,不约而同地,曹艳春等4名被告人无一例外开始忏悔。他们还说,自己根本不知道要偷的是电雷管。当时,发现了山坡上的这个爆炸品仓库后,曹艳春提出偷些东西变卖。事发当晚,他们用带药的馒头毒死了看守仓库的狗。随后,他们剪断围墙上的护栏,翻入院子,撬开仓库大门,从中偷出了6个箱子。偷出来之后,他们才知道每个小包内都有100枚电雷管。仨人坐下来商量了半天,才说服黑车司机王春琦将其运回家中,偷偷藏匿。原本打算出去打听打听,看有没有人要买这个东西,“没想到,还没出手呢,就被警察给抓了。”

  庭审结束时,低着头、自称倒霉透顶的几名被告说:“现在也很后悔。当时是财迷心窍,没想这么多,希望法庭从轻处罚。”

  昨天,检方还指控,2006年10月15日晚,曹艳春、王春琦等人还在房山一水泥厂院内,窃得变压器1台(价值人民币4000元)。

  据了解,如此数量的雷管失窃案引起北京警方高度重视。在有关部门的统一指挥下,警方在3天后就破获了此案,并追回了6800枚电雷管。

  昨天,法庭没有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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