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超标排污将被中止出口业务资格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16日01:58
京华时报
本报讯 (记者 夏命群)针对部分出口企业为降低成本,违法超标排污等问题,昨天,环保总局联合商务部发布公告称,我国将建立出口企业环境执法档案,对其环境违法行为的处罚和整改实施动态管理。
环保部门通报的违法违规企业名单及相应的处罚决定书将作为企业是否有出口资格的重要依据。出口企业一旦被环保部门通报有违法纪录,商务部门将暂停受理其出口业务申请,并可根据相关法律中止该企业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的外贸活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