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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排污行政拘留 淄川公安主动介入环境执法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16日13:56 中国环境报
闫盛霆 董春鸽 本报讯 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公安分局近期依法行政拘留了用抽水泵将含酚废水直接排入河道、造成环境污染的山东省淄博市某陶瓷有限公司的两名相关责任人,此前,这家公司已被当地政府通报并停产治理。到目前,淄川区公安分局已查处此类案件5起,行政拘留涉案人员17名,调处相关案件11起,批评教育20余人。 今年以来,淄川区对生态环境集中进行综合整治,淄川区公安分局主动介入,配合有关部门坚决予以打击,各派出所专门抽出警力,积极配合当地乡镇政府组成联合执法小组,专门抽调人员,对有关部门移送的涉嫌构成环境污染犯罪、破坏资源犯罪等行为该立案查处的立即立案查处,对阻碍环境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尤其是暴力抗法的行为依法严查。同时,还对环境污染、非法占地、私开滥挖现象较为严重的部门、单位,积极向主管部门进行通报,并对构成案件的及时取证、立案查处,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淄博市某陶瓷有限公司自2005年以来非法将严重超标的含酚废水,直接排放到梁家沟渠,造成水体污染。经调查取证后,淄川区公安分局依法对此案进行查处,这家公司的生产厂长、煤气车间主任等人因涉嫌非法处置危险物质被予以行政拘留处罚。今年7月,淄川区公安分局民警在摸排工作中得知,昆仑镇某建陶有限公司存在私自排放有毒物质的情况。7月20日晚,民警在这家公司附近蹲点守候,将涉嫌违反国家规定私自排放有毒危险物质的犯罪嫌疑人翟某等5人当场抓获,5人现已被依法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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