困难烈军属子女将免学费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17日04:27 南方都市报

  本报讯 (记者 管春枫)记者昨日获悉,惠州市日前出台相关文件,规定从今年秋季起,困难转业复员退伍军人及烈军属直系子女读中职以下学校将可申请免学费和学杂费,而考上大学的学生,大专生每年补助3000元,本科生每年补助4000元。

  据悉,按照《惠州市优待困难转业复员退伍军人烈军属子女读书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凡户籍在惠州市(含县、区)范围内,国家民政部门认定的重点优抚对象(含烈军属、伤残军人、参战退役人员)的直系女(在校生),或者是转业复员退伍军人的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的直系子女(在校生),均可以享受学费减免或补助。

  此类在校生在惠州市公办小学、初中、普通高中、职业高中和中职学校就读,将免学费、书(学)杂费(其他项目收费不减免)。此外,这些优待对象的直系子女如在民办学校就读,也将按照同类公办学校减免或补助标准补助,差额部分由学生个人补交。在公办中小学校借读的学生,按同类学校学生书(学)杂费标准减免,差额部分由学生个人补交。

  按照规定,属于中职学校以下的学生,可自行在惠州教育数码网上下载申请表,每年9月1日前填写完毕,并带齐户口簿、复退军人证、“优抚证”或“低保家庭证”、“零就业”家庭等相关证明原件,优抚对象有工作单位的凭单位证明,交到学生所读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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