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银行董事长谈第二套房贷措施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18日03:09 京华时报

  本报讯(记者 郭爱娣)昨天,十七大代表、建设银行董事长郭树清在接受记者集体采访时表示,建行对风险大的地区二次置房的贷款者首付要求为不得低于45%。

  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近日联合下发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通知。根据通知,对已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又申请购买第二套(含)以上住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40%。对此,郭树清昨天表示,房贷政策调整对建行“影响很小”,因为目前建行贷款结构在优化,个人贷款和小企业贷款结构也在优化。即便政策有了调整,建行仍会维持较高的盈利水平。“今年政府加强宏观调控,以预防可能出现的泡沫。建行也采取了一定措施,包括第二套房首付比例不低于40%,风险大的地区在45%至50%之间。”郭树清说。

  关于“如何认定贷款人第二套住房”这个问题,郭树清称,建行倾向以家庭,即配偶关系来界定第二套房,不包括父母和子女,也就是说父母和子女有房贷的不算在内。“这个问题各个银行之间理解还有些差别,

银监会也在考虑这个问题。”郭树清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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