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黑名单”者不再聘用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18日11:30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本报讯(记者王彬实习生王燕)市交通运管部门决定从即日起,我市将开展为期一个月的道路运输专项整治活动,全面推行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黑名单”公告制度,对发生较大事故且负主要责任上“黑名单”的驾驶员,各客运、公交企业不得再次聘用。

  市交通运管部门要求各企业严格驾驶员考核、聘用制度,建立健全驾驶员考核聘用档案,经考核合格后,持企业发放的聘用证才能上岗公交车辆;落实营运客车驾驶员定车、定人、定线路的管理制度,对未经企业考核、上报备案的临时替班外聘驾驶员,坚决不允许驾驶营运客车;同时,要求道路客运企业必须执行客运车辆运距400公里以上配有两名驾驶员、连续驾驶4小时必须落地休息的客运安全规则,严禁疲劳驾驶,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对今年以来发生重大责任事故、造成重大伤亡和经济损失的负有责任事故的运输企业,市交通运管部门将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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