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被拐两次上海重婚露馅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18日12:46 新闻晚报
□记者李胜南

  晚报讯贵州女被拐卖到安徽,结婚生子近十年后,又在上海登记结婚;上海老公远涉安徽,牵出过往婚事。昨天,徐汇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重婚案。

  王小丽今年35岁,出生在贵州一农民家里。她在案发后交代,自己初中毕业后想外出打工,但母亲不同意。于是,她随一个同学偷偷离家到了浙江。到了当地一户人家,同学丢下她走了,那户人家告诉她,她已经被卖了,要给他们家当媳妇。那时,她16岁。

  后来,她找机会跑了。回到老家后,王小丽又认识了一个30多岁的男子,男子说他在安徽有亲戚,王小丽就随着男子去了安徽所谓的亲戚家,没想到,这一去就是好几年。

  王小丽说,她到安徽时被带去的那家姓刘。他们说,花了3000元买她当儿媳妇,不可能让她想走就走,于是,王小丽每天的生活都有人看着。

  后来,她生了个女儿,刘家很不满意,老公和婆婆整天不是打就是骂。生了第二个女儿之后,刘家对她更加不好,王小丽便趁着在田里干活时偷偷离开了安徽,跑到上海。

  王小丽在庭上说,她并不知道自己在安徽时已经登记结婚。在2004年,她通过朋友认识了上海人刘源(化名),不久,他们在徐汇区民政局登记结婚。不过,王小丽并没有身份证,登记时她用的是假身份证。

  结婚后,刘源发现,这位妻子并不像他想的那么简单。庭后刘源说,王小丽曾说起她被卖到安徽的经历,还说她有个女儿被淹死了,对于登记结婚一节,她绝口不提。

  结婚两个月,王小丽就离开家不再回来了。两人的关系断断续续持续了两年。今年年初刘源准备起诉离婚。但是想起王小丽以往的事,刘源非常好奇,就跑到安徽去了解情况。在那位刘姓人家,刘源看到了王小丽的两个女儿,还知道王小丽已经登记结婚过,他就回来报了案。

  刘源说,结婚这几年,王小丽虽然没有住在他家里,但却花了他很多钱,又是看病,又是整容,他还定期往王小丽的老家寄钱。

  为此,当王小丽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时,刘源还提起了民事诉讼,要求王小丽赔偿他的经济和精神损失。

  昨天庭审后,法官当庭宣判,王小丽犯重婚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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