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春兰:中国工会维护各方利益寻求共赢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18日16:36 中国网

  10月18日,十七大代表、全国总工会副主席孙春兰在十七大新闻中心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中国工会与西方工会是不同的,我们追求的是企业和谐发展,企业与职工的互利双赢。

  孙春兰坦言,建立基层工会组织并不是我们中国工会的最终目的。我们的目的是通过基层工会这个平台团结职工、促进企业发展、维护职工权益,让职工充分享受企业发展的成果。对于暂时拒绝建立工会的外资在华企业,既要做说服其老板的工作,也要加强对职工的宣传,启发他们维护自身权利的自觉性,“工会的建立寻求的是共赢的结果”。

  孙春兰以世界著名零售连锁企业沃尔玛为例说,“2006年,沃尔玛在华的60家商场全部建立工会。沃尔玛最早的3家工会福建店、深圳店、南京店成立的时候,全总领导都到会祝贺。为什么?因为那是我国外企建会的一次重大突破,是工会组织建设的重大突破。”

  “在江苏,我一再对沃尔玛老板讲,建立工会是企业的责任,更是职工的权利,”孙春兰说,“在中国,工会提倡的是依法

维权、平等协商、集体谈判,不仅维护工人的权益,也维护企业总体利益,维护投资方的利益,必然是共赢的结局。”

  孙春兰指出,当今的中国工会既不同于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和社会主义计划经济时期,也与外国工会特别是西方国家的工会有本质的区别,中国工会走的是适应时代要求、符合中国国情、体现工会性质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

  截至2006年底,在全国外商投资(含台港澳投资)企业中,有6.1万个建立工会,覆盖单位8.3万家,会员达1179.7万人,组建率和职工入会率分别为54.5%和55.5%。孙春兰希望,2008年全国总工会第15次代表大会召开时,外商投资企业在中国的建会率能达到70%。(陈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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