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环以内20楼以上禁设广告牌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19日03:08 东方早报

  ●今起三年内将整治户外广告、架空线、人行道等3类设施

  ●内环高架范围内(含内环地面道路)20层(60米)及以上的建筑物上的广告设施将拆除

  ●125条道路上的架空线将入地

  ●中心城区宽度小于1.5米的人行道加快改造

  早报记者李继成

  内环高架范围内(含内环地面道路)20层(60米)及以上的建筑物顶部户外广告和非广告设施将被拆除;本市主要道路和景观区域的户外广告设施阵地将进行详细规划;今后户外广告将按规划规范设置,广告设施阵地可能进行拍卖……

  早报记者从昨日召开的“加强架空线入地、人行道整治和户外广告管理工作会议”上了解到,本市将用3年时间花大力气整治户外广告、架空线、人行道等三类设施,力争在世博会举办前,使街道更加整洁、环境更加优美。

  125条道路上的架空线将入地

  在接下来的3年时间内,有关部门将重点整治世博会场馆周边配套道路、中心城内的主次干道、景观与交通干道、交通枢纽、旅游景点、历史风貌区等范围内的架空线。

  据市市政局有关负责人介绍,3年架空线入地计划将涉及14个区125条道路,总长度约330公里。其中,结合道路工程同步实施的道路长度约250公里(包括与轨道交通同步实施的有24公里),市容环境专项整治入地的道路长度约80公里。今明后三年,将分别完成总量的30%、40%、30%。

  逾期不拆将代为拆除

  会议透露,出于城市空间景观及安全等原因,除了内环线内的建筑物,内环与中环之间20层(60米)及以上居民楼楼顶户外广告设施,也将被勒令拆除。对逾期不拆除的,有关部门将依法代为拆除或强制拆除。

  市市容环卫局巡视员李子韦表示,包括内环高架、南北高架、延安高架、沪闵高架、逸仙高架、中环路全线、南浦大桥、杨浦大桥、卢浦大桥在内的城市快速路,以及桥柱、高架桥荫绿化带,将不得设置户外广告设施(高架路路灯线杆上的对旗广告除外)和非广告设施。

  已设置并与相关部门、单位签有阵地使用协议且2007年底前届满的,不得续签;阵地使用协议期限较长的,必须于明年年底前终止。

  而对于设在路口人行道的户外广告及非广告设施,有关部门也将要求拆除或调整。

   中心区将改造部分人行道

  据统计,目前城市人行道上“承载”着交通标杆、路灯杆、电杆、消火栓、邮筒、废物箱、公交站牌、站亭、道路停车场、出租车扬招牌、电话亭、书报亭、非机动车停放点、阅报栏、流动厕所等大大小小15类设施,还有一些设施拆除后的残留障碍物。

  有关部门明确表示,根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上述后7类设施,凡设在宽度小于等于3米或设置后使人行通道小于1.8米的,都将限期拆除或调整,逾期未拆除或调整的视为违法建筑。对于上述前8类设施,如果设于人行道或路口,影响行人通行的,也将由设置单位梳理调整。

  据悉,本市将对中心城区宽度小于1.5米的人行道加快改造步伐,让行人避免因无人行道而走在机动车道上的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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