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主不报采暖费 可转移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19日06:08 辽一网-华商晨报

  本报征集市民关于供暖政策、疑难问题的投诉及反馈,热线电话:024-31521280(9:00~10:00)

  关键词:报销

  户主不报采暖费 可转移

  热用户可到市供热办领取“办理采暖费家庭内部转移审批表”,此表由供暖单位填写,职工本人到相关部门认定,但该表只适用于一处房产,不得办理两处以上房产采暖费转移。

  办理采暖费家庭内部转移,最好是在不欠费的前提下,如果欠费,应经当事人认定,并经采暖公司同意。如果办理单位采暖费报销转移,对转移前陈欠的费用,供热单位应向原承担采暖费单位依法追缴,转移接受单位只负责转移后的采暖费。

  民营、私营企业也应给职工报销

  沈阳市内的任何所有制企业都应该给职工交纳采暖费,这是沈阳市政府在2001年发布实施的《沈阳市城市供暖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的。在此之前,沈阳市房产管理局、沈阳市财政局联合下发的《沈阳市民用采暖费结算暂行办法》第六条4项规定:“三资”企业、私营企业职工的采暖费,凡已纳入工资的由职工个人负担;没有纳入工资的由单位负担。民营、私营企业也应该给职工交采暖费。

  关键词:交费

  新商品房的采暖费咋缴有标准

  《沈阳市城市供暖管理办法》中第四章二十四条规定:“已经供暖的商品房售出未进住的,其采暖费由房屋所有权人所在单位承担;尚未售出的空置商品房的采暖费,由开发建设单位承担。”

  分户热用户有陈欠咋交费

  首先要分清是用户所在单位欠费,还是用户个人欠费,供热公司应当把欠费的债务人作为追缴陈欠采暖费的对象,不宜简单地把住户当作追缴陈欠采暖费的对象。

  自分户供热改造后的第二年开始,用户按《沈阳市城市供暖管理办法》规定交纳采暖费,供热单位继续依法向用户所在企业(单位)追缴剩余的陈欠采暖费。对属于用户个人陈欠的采暖费,供热单位可采取逐年清缴的办法处理。

  原房主陈欠 新房主咋办?

  原房主陈欠,新房主咋办?不仅要看买卖房屋的双方当事人是如何交接的,还要看如何同供热公司结算的,如何办理供热合同解除和变更的。一、如果同供热公司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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