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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刘飏:弘扬法治精神繁荣法学研究(图)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20日10:14 法制日报
访十七大代表中国法学会党组书记刘飏 本报记者 杨悦新 凌峰 十七大代表、中国法学会党组书记刘飏手里的那份十七大报告引起了记者的注意:她在报告里划了许多杠杠,边角处还写了注解、体会。刘飏说,胡锦涛同志的报告高瞻远瞩、内涵丰富、求真务实、催人奋进;深刻总结了改革开放二十九年的经验,同时全面深刻地阐述了科学发展观的内涵,回答了实现什么样的发展、怎么样发展等重大理论和实际问题,报告为我们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指明了方向,对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的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 谈到如何理解十七报告提出的“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弘扬法治精神”这两个重要概念的时候,刘飏十分兴奋。她说,党的十六大以来,党中央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出发,对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进行了重大理论和实践创新,我国的法治建设取得了巨大成就,推动了党和国家事业新的发展。当前,在我国经济快速发展、社会急剧变革,人们更加崇尚以人为本、公平正义、民主法治、和谐发展、政治文明。人民群众对法治建设的新期望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动力源泉。法治精神既引导着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又标示着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标。弘扬法治精神,就是要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现代法治思想内涵全面落实到立法、行政、司法、法律监督、公民行为和党对法治建设领导等各个方面、各个环节上,协调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全面促进社会文明进步和谐。十七大报告中提出,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实现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就反映了这些。可以说,没有国家各项工作的法治化,也就难以实现民主政治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刘飏接着说,十七大报告提出的科学发展观的指导思想与“法”的理念息息相关。社会主义的基本任务就是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没有经济发展就没有包括民主法治建设在内的一切发展的基础;而社会经济的科学发展需要制度支撑,促进这些法律制度形成、发展、落实,就需要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只有如此,才能实现良法之治,才能在促进效率的基础上实现公正公平,才能达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才能逐步实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话题转到了法学会的工作上。刘飏说,一直以来,法学会以繁荣法学研究、推进依法治国为己任,把组织法学工作者、法律工作者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参与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的法学研究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我们不断组织法学工作者、法律工作者学习和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指导各学科、各专业、各专门研究会和各地方法学会组织开展多学科、多层次的法学研究活动,推进法律理论创新、法律制度创新和法律文化创新,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提供理论支持;积极参与国家政治协商、科学决策和民主监督,对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中的重大理论问题和实践问题,进行学术研讨,提出对策和建议;认真组织法学工作者、法律工作者深入实际进行调查研究,反映新情况,研究新问题,加强信息的交流和传播;积极参与立法总体规划的研究和法律、法规的起草、修改、咨询、论证工作等等。从去年7月份开始承办的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就取得了非常好的社会效果,为宣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弘扬法治精神,推动法治建设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刘飏表示,弘扬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中国法学会作为党领导下的联系法学界、法律界的人民团体、群众团体、学术团体,更是推动法治建设不可或缺的力量。中国法学会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秉承学会宗旨,为繁荣法学研究,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坚定不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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