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套房以个人为单位认定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22日06:18 重庆时报

  在国内银行业仍为第二套住房如何认定争论之时,花旗银行已成为第一家推出房贷细则的外资银行,其细则的主要内容包括:对于第二套贷款购房申请的客户,执行首付款比例至少四成,贷款利率在基准利率基础上上浮10%。

  更令人关注的是,花旗中国的房贷细则明确:以个人为单位认定,同时贷款结清后,再贷款购房仍会视为“首套住房”。对此,汇丰、渣打、东亚等外资银行表示,房贷细则仍在进一步讨论中,本周应会有结果。

  有业内人士指出,由于已具备内地法人资格的外资银行与中资银行同样享受国民待遇,因此在监管上也应当“一视同仁”,所以外资银行借打“擦边球”扩展业务的可能性不大。但外资银行至今未加入央行征信系统,使其在认定第二套房上有一定难度。东亚银行有关人士说,房贷部门接受内地人士的贷款申请,无法查询到他是否已贷款购房,因此难以认定其是否为第一套房。

  渣打银行(中国)相关人士介绍,银行认定客户住房贷款是否为第二套,只能依靠客户自行注明是否为第一套、是否为自住房等,而这对有意炒房的投资客来说,隐蔽其房产获得优惠利率和首付成数再简单不过。目前,东亚、汇丰、花旗、渣打等银行的信贷数据系统正与央行征信系统进行连接测试。据悉,正式连接后,央行、外资行可以进行双向查询,而中资银行也可通过央行征信系统查询客户在外资行贷款情况。据《信息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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