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力保400万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22日09:58 中国经济周刊

  动用土地限批向地方施压,建立完全个人账户避免空账

  《中国经济周刊》记者 谈佳隆

  10月8日,记者从权威消息人士处获悉,为了确实贯彻广东省委、省政府《关于解决社会保障若干问题的意见》( 下称《意见》)的落实,广东省将对未能在2008年1月1日年底之前完成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的地区,采取较为严厉的限 制土地审批的措施。

  由广东省委、省政府于今年9月初对外公布的《意见》把“建立被征地农民生产生活保障制度”列为广东未来一段时 期社保工作的首要任务,引起各方高度关注。

  据《中国经济周刊》(国内邮发代号2-977)了解,目前广东省涉及被征地农民400多万人,占全国4000 多万被征地农民总数的十分之一,其中影响到基本生活,即剩下土地不够当地平均土地三分之一的被征地农民为292万人, 接近总数的三分之二;其中100万被征地农民已经纳入珠三角养老保障体系和试点地区;而剔除34周岁以下人员,还有近 100万被征地农民尚未纳入保障范围之内。“十一五”期间,伴随着广东省征地范围加大,被征地农民数量还会增加。

  从试点到全省推广

  其实早在2006年8月,广东省政府办公厅已发出《关于抓紧建立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制度的通知》,要求各 地级以上市必须确保在当年12月底前,将所有符合条件的280万(现为292万)被征地农民纳入基本养老保障范围,但 是一年多过去了,该项工作并未如预期般顺利。此番挥起“土地限批”的大棒足以彰显广东对被征地农民的保障工作的重视程 度。

  广东省劳动保障厅农村社会保险处处长杨海健在接受《中国经济周刊》(国内邮发代号2-977)采访时表示:其 实,在2003年至2004年,浙江、江苏、山东等省份已开始着手解决农民养老的问题。据不完全统计,2006年,全 国已有十余个省(市、区)针对被征地农民生产生活保障问题开始“试点”,按照时间排序广东落在了后面。同时,直到20 06年5月,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才设立“农村社会保险处”。

  作为该处工作的负责人,杨海健表示:“在广东,农村社会保险处成立以前,没有机构做过农村社会保险这块工作, 具体情况也不了解。2006年9月后,我们才对全省被征地农民情况进行调查,了解了一些情况后,决定粤东、粤西、粤北 等欠发达地区先选几个地方试点。”

  在调查的基础上,2006年11月至12月,惠州博罗、阳江阳西、湛江开发区、肇庆端州、韶关武江等五个地区 被确定为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试点地区。试点的基本精神是农村养老金由政府和集体承担大头,个人承担小头。而对于已满 60岁的老年人口,个人不再缴费而直接获得政府的津贴补助,这一津贴比例各地不同,摆动在每月30—100元之间。

  今年1月10日,广东省省委书记张德江批示:“试点工作办法很好,认真准备经验,要为起草文件做准备”。这里 提到的“文件”就是10月刚刚出台的《意见》。

  完全个人账户避免空账

  在这份被认为“实实在在”的《意见》中还明确提出“被征地农民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行完全积累个人账户模式” ,而“实行统账结合模式的地区,应逐步向个人账户模式过渡”。

  据介绍,目前广东省各地实行的农民与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制度有三种模式:

  一是东莞、中山的农(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广州的农转居人员养老保险和深圳的城市化人员养老保险,均参考现行 城镇养老保险采取统账结合模式;二是佛山的全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补贴办法,实行的是完全统筹模式;三是珠海市农民和 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过渡办法、各试点县(区)的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办法,采取的是完全个人账户模式。

  可以看到,《意见》要求的被征地农民生产生活保障制度,很大程度上参考了珠海的经验——完全个人账户模式。珠 海的经验体现为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扶持相结合的“三方责任”,即集体补助占30%左右、政府扶持占40%、农民 个人缴纳其余的30%左右。

  杨海健认为,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制度最大的特色是完全积累个人账户,即个人、集体和政府缴费全部直接划入个人 账户,让农民“看得见、摸得着”自己的养老金。另外,计发办法也比较简单,农民以后逐月领取的养老金为“个人账户金额 /180”。即假设个人账户积累金额为10万元,则每人每月平均可领555.6元。

  知情人士告诉记者,之所以选择完全个人账户模式而不是选择统帐结合模式是因为在城镇养老保险采用后一模式过程 中在全国不少地方均出现“空账”情况,所以要避免农村养老保险“重蹈覆辙”。

  “最终选择个人账户模式,而不是选择统筹账户模式,我们是有深刻教训的,东莞在搞统帐结合模式后出现了空账的 情况。”杨海健告诉《中国经济周刊》:“随着城镇化进程,大量年轻农民进城打工,留守农村的以老年人为主。如果采取与 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相同的统账结合模式,将产生巨大的支付缺口,出现年轻人参保‘后继无人’的局面。而采取完全积累 个人账户模式,让被征地农民‘自己养自己’,个人多缴多得,既体现了效率,又体现了公平,符合‘权利和义务相统一’的 原则。”

  杨海健向记者透露:“该《意见》所提及的保障对象仅为‘被征地农民’,但伴随着条件成熟农村计划生育二女户、 农村基层管理区干部、普通农民都可以进来。”

  目前还只是“低水平下的全覆盖”

  据记者了解,在广东五个地区被作为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试点之前,曾有一些干部认为,以前只听说城里人有养老 金,而“靠天种地”的农民需要有养老金是“千古奇谈”。而建立个人账户需要农民自己也出一部分钱,由于长期以来一些地 区“乱收费”给农民造成了恐惧,致使宣传工作很难推进,导致了地方干部积极性不高。

  “以前认为在欠发达地区建立没有条件,财政给不出钱,农民交不起钱。经过试点,我们认为,欠发达地区建立社会 保障工作还是有基础的,政府出钱,农民也能出钱,这很大程度上唤醒了同志们的思想,他们渐渐认识到此项工作非常有必要 ,也很重要,”杨海健告诉记者:“一些地方干部,不仅通过广播,还采取了入户一对一宣传,印成扑克牌,让农村社保工作 逐步深入人心。”

  但即使这样,目前广东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也仅仅解决了“面”上的问题。众所周知,“覆盖范围小”和“统筹水 平低”是当前社保体系的两个突出问题。在广东出台《意见》之后,广东当地媒体均以广东进入“全民全面保障时代”赞叹之 ,但在“全覆盖”背后仍反映出现阶段广东省的农村社保依然持续“低水平”。

  目前,广东欠发达地区不仅是“全覆盖”的攻坚区域,也是“低水平”的特征区域。据广东当地媒体报道,2006 年11月开始作为广东省五个试点之一的阳西县,在该县溪头镇马村石巷、青湾仔两个村民小组启动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 。工作的重心是吸引60岁以下16岁以上被征地农民参保。至今,共有132个村民参保,占符合条件的人数不到四成。

  而且,在缴纳资金的构成上,针对农户收入不平衡的状况,试点地方设立了各自的个人缴纳档次:20-100元之 间,每20元为一个档;不同地方以定比或定额的方式给予补贴,区间在17.5元到40元之间。但在试点实践中,某些像 阳西的欠发达地区出现了养老津贴不够农民用的问题。

  杨海健表示:“农村社保,我们采取自愿为原则。其基调是标准不能太高,不能急于求成,依靠财政转移支付,只能 实现低水平下的广覆盖,目前养老金标准的确对他们的生活改善只能起到有限的作用,但随着制度的完善,标准会逐步提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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