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4个老城区将增加避难用地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23日03:16 京华时报

  本报讯 (记者张燕)昨天,记者从市规划委获悉,《北京中心城地震及应急避难场所(室外)规划纲要》已公布。东城、西城、宣武、崇文等4个老城区内,能够作为避难用地的公园绿地较少,今后将增加规划。

  本市紧急避难场所人均面积应为1.5—2.0平方米,长期(固定)避难场所人均用地面积应为2.0—3.0平方米。从目前情况看,东城、西城、宣武三区均未达到这一标准,实际能利用的避难场所人均面积仅为1平方米多一点。

  四个老城区目前仍有很大比例的旧平房、简易楼房等。一些地区能够作为避难用地的公园绿地等很少,尤其是在历史文化保护区,如西四北头条至八条、前门大栅栏保护区等。此外,一些旧城改造区,平房改建成了楼房,其绿地面积却增加不多,主要是应该规划安排的公共绿地在改造时没有建设。这样地震等灾难发生时,市民就很难找到安全的避难场地。

  按照规划,城四区将增加避难用地,即增加公园绿地的面积。中心城每年要完成20—30处应急避难场所(可接纳150万—200万人)的确定和配套设施建设,各新城每年要完成3—5处应急避难场所(可接纳6万—10万人)的确定和配套设施建设。在2008年奥运会前,要完成奥运村、奥林匹克公园、各奥运比赛和练习场馆以及奥运官员、运动员宾馆等周围的应急避难场所设置和相关配套设施建设。

  此外,规划建议在四、五环路附近,利用原有仓储设施,有计划地选择和安排2—3处救灾性质的专业物流园区,或者综合性物流园区,要在其中辟出一定的容量用来储存救灾救援物资。

  各区、县、新城等将参照本规划纲要,编制各自详细的避难场所规划,并确定具体避难场所的位置、规模、服务范围,以及配套建设避难场所所需相关设施等。

  ■名词解释

  紧急避难场所用地:发生地震等灾害时,受影响建筑物附近面积规模相对小的空地,如小公园绿地、小花园、小广场等。

  长期(固定)避难用地:相对于紧急避难场所用地来说,面积规模较大的市级、区级公园绿地,各类体育场等,还包括城区边缘地带的空地、城市绿化隔离地区等。主要用于安排居住区、街道和区级政府等管理范围内的居民相对较长时间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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