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拟出新医疗机构标准过半民营医院将成诊所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23日08:10 台海网

  医院该配有多少张床位?多少位医生?最低注册资金又是多少?近日,省卫生厅下发了《福建省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征求意见稿,拟订了我省一、二、三级医院的最低“门槛”。

   医院至少配50床位

  意见稿中,省卫生厅要求:“凡以‘医院’命名的医疗机构,住院床位总数应在50张(含)以上。”一级医院最少必须有15名执业医师。在临床科室:至少设有急诊室、内科、外科、妇(产)科、预防保健科;在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房、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消毒供应室。

  人员安排方面,每10个床位至少配备7名卫生技术人员;至少有15名执业医师、20名注册护士和相应的药剂、医学检验、医学影像等卫生技术人员; 至少有4名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执业医师。每科室至少有一名取得中级以上职称相应专业的执业医师。必设科目以外每增加一个临床科室,应增加2名执业医师和相应的卫生技术人员及业务用房。

  房屋使用方面,每床业务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6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不少于3500平方米。

  一半以上民营医院将成门诊部

  记者了解到,根据现行标准,有20张床位就能成立一个医院。据负责这个项目的福建省卫生厅医政处黄素文介绍,这个标准是上世纪90年代制定的,已经不能适应目前社会的需要。预计新的标准实施以后,我省至少有一半以上的民营医院将被“刷”下去,转成门诊部。

  目前已有100张床位的东南女子医院的有关负责人认为,行政部门提高医院的门槛,无论对于老百姓还是投资者都是有利的。

  福州一家只有20张床位的民营医院的负责人则表示,根据这个标准,他们将需要增设很多人员和设备,估计可能会转行或转为门诊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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