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检察总长”:马英九特别费案上诉检察官决定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23日08:25 台海网

  台海网10月23日讯台检方侦办特别费案标准引发争议,“立法院司法委员会”昨天审查各地检察署预算时,检察首长特别费遭到保留。国亲“立委”质疑检方办案两套标准,检察总长陈聪明则首度透露,马英九案宣判前,曾召集相关检察官开会,后来台北地检署检察长王添盛告诉他检察官要上诉,他表示尊重。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昨天有“立委”希望检察一体,侦办特别费要有统一见解;陈聪明有感而发说,“检察一体”在某种程度上已经受到折损,但他强调,侦办标准仍力求一致,目前特侦组约有200名的首长特别费案,还在调查中。

  国民党“立委”潘维刚质疑检方对前台北市长马英九的特别费案和民进党“四大天王”的首长特别费案件,根本是因人设事、因人而异;陈聪明表示,马案宣判前,他曾召集侦办、公诉检察官研究,并要求在收到判决书后,要审慎研究再作决定;但检察官收到判决后,台北地检署检察长王添盛即向他报告,检察官研究后认为要上诉,他表示尊重。

  潘维刚随即要求王添盛说明,王添盛表示是莅庭检察官要求要上诉。“立委”提及当初王添盛在“法务部”时,“法务部”认定特别费是实质补贴,他到台北地检署后又有不同见解,质疑他到台北地检署担任检察长,有“特别任务与使命”。

  潘维刚更质疑,谢长廷特别费案中,台北办事处主任陈雨鑫有24000元的假发票报销,难道不是贪污?检方却以依职权不起诉,是否政治指导办案?“法务部”政务次长李进勇强调,“法务部”没有介入。(千寻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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