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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院"将单一选区"立委"选举修"法"列议程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23日14:22 华夏经纬网
华夏经纬网10月23日讯:据台湾媒体报道,配合明年首次举行单一选区两票制“立委”选举,“立法院程序委员会”今天将“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排入26日“院会”讨论事项议程,若“朝野”协商达成共识,可望顺利完成二、三读。 据报道,日前“朝野”协商共识包括若最高得票数与次高得票数候选人差距千分之三内,由司法人员裁决验票方式,自动启动“非诉讼验票机制”;投票所与投开票所置主任管理员一人、管理员若干人的聘任资格法制化;受聘的主任管理员和管理员皆须为公务人员,选举委员会须洽请各级政府机关及公立学校推荐遴派,受遴派者不得拒绝。 共识还包括,前次“立委”选举获百分之五以上得票率政党,得于各投开票所推派一名负责监票的监察员。至于投开票所主任监察员及推荐不足额的监察员,由选举委员会遴派各机关、团体、学校人员以及大专院校成年学生担任,监察员推荐与服务规则由“中央选举委员会”订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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