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月逐一检查索证索票制度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23日15:43 金羊网-羊城晚报

  本报讯 下月起,没有建立“索证索票制度和进货台账制度”的食品经营户将被责令停止销售。记者昨日从东莞市工商局获悉,该局11月起将对全市的食品经营户进行逐一检查,敦促没有履行法定义务的食品经营户迅速建立索证索票制度和进货台账制度。

  据介绍,所谓进货台帐制度,就是经营者应建立台帐,如实记录产品名称、规格、数量、供货商及其联系方式、进货时间等内容。索证索票制度,就是销售者在进货时,应当审验供货商的经营资格,验明产品合格证明和产品标识,并按照产品生产批次,向供货商索要符合法定条件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或者由供货商签字或盖章的检验报告复印件,不能提供检验报告或者检验报告复印件的产品不得销售。对拒不履行规定的食品经营户,工商等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依据各自职责,责令停止销售;不能提供检验报告或者报告复印件销售产品的,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销售的产品,并处货值金额3倍的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原发证部门吊销许可证照。

  (韦荪源 邵雄锋)

  (编辑:敏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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