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除名4年 他还不晓得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24日06:44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一员工被借调到其他单位 法院昨判决他与原单位不存在劳动人事关系

  “自己本是借调,到后来怎么就丢了工作呢?”从学校借调到其他单位10年后罗锐(化名)才偶然得知,自己已被学校在几年前除名。罗锐多次找到学校理论,没有讨回自己的“身份”,他只得将学校起诉到法院,要求其恢复自己与学校的劳动人事关系。昨日,高新区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罗锐与学校间不存在劳动人事关系。

  借调员工被原单位除名

  罗锐称,1981年他被分配到成都26中(现成都职业技术学院)当医生。“1992年9月,经校长同意,我借调到了某单位任职。1993年9月,成都一杂志社聘任我为副总编,我向校长作了请求调动的请示汇报。但是该杂志没有人事编制,我调不过去,校长就口头同意我借调过去任职。”之后,罗锐一直没办理关系调动。多年过后,他渐渐忘了此事。

  2002年5月,罗锐偶然得知,他已于1998年5月被学校按自动离职除名。罗锐十分诧异,决定找学校反映情况。但是过去了这么多年,学校几经合并、更名,人事变动也很大,该找谁呢?罗锐想到当时批准他借调的校长黄某。“我找到黄校长,但他说现在已经退休了,管不了我的事情。没办法,我又找到2002年在该校任校长的何某,而何校长说她新上任不久,不了解情况。”这样的情况,让罗锐不知如何是好。

  仲裁裁决学校补偿4万余元

  “我的借调是黄校长同意的,就算有什么问题,学校在除名前应该通知我回去上班。而且,后来的除名处理也没有依法‘书面通知本人’,更没有让我签收,他们违反了程序。”去年3月,罗锐取得了1998年原成都市教委《关于对罗锐作除名处理的决定》的复印件。随后,罗锐向市人事仲裁委员会提出了仲裁申请。今年2月,仲裁委裁决罗锐与学校之间不存在人事关系,但让学校按规定给他办理社会保险并支付补偿金41808元。

  虽然仲裁了,但罗锐仍然不服气,他认为自己当时既然是借调到其他单位的,那么学校现在就应该恢复他的人事关系。今年4月,罗锐把成都职业技术学院告上了法庭,希望学校确认与他的人事关系,并为他办理1992年至退休期间的社保。

  法院:双方不存在人事关系

  法院审理后认为,成都市教委对其所作除名处理的决定是正确的。对于“当时未书面通知本人”的争议,法院认为,罗锐去年3月23日才签收《除名决定》复印件,但并不影响这份早已作出的《除名决定》的效力。法院最后判决,罗锐与成都职业技术学院不存在劳动人事关系,同时驳回罗锐要求学校为其办理社保的请求。

  罗锐表示对判决不服,准备择日上诉。

  学校:自动离职该除名

  随后记者电话采访了成都职业技术学院两位负责人,两位负责人称不了解情况或目前不适合发表意见。而记者在判决书上看到,学校方的主要理由是他们请求市教委对罗锐作除名处理并无过错。

  校方认为,当时罗锐申请借调时,学校只同意借调一年,而且回复“一年后必须将关系转去新单位,否则将上报除名”,这个事实罗锐是知道的。而一年到期后,罗锐没有回学校上班,其行为事实上已经构成自动离职,应当承担相应后果。 见习记者 袁钲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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