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暖违法事儿,找行政执法管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24日07:00 沈阳网-沈阳晚报

  今年冬天,如果您所住小区的供暖温度不达标,或者发现锅炉房使用劣质燃煤、未对煤堆覆盖,发现有人私自挂网窃热、私建热源、私自损毁供热设施等违法行为,都可以找行政执法局举报。10月23日,沈阳市行政执法局向沈阳市民公开了投诉举报电话——22516801、22516802。

  对全市燃煤锅炉房进行执法检查,查处使用掺杂使假的燃煤或劣质煤的供暖企业,整治未对煤堆、灰堆、渣堆采取覆盖措施的单位;查处私自挂网窃热的违法行为;查处私建热源供热,扰乱供热市场正常秩序的违法案件;对私自拆除、移动、改造、损毁供热设施行为进行查处整治,责令改正,维护供热系统正常运转。

  据介绍,沈阳市行政执法局从即日起开展供暖执法专项行动。对擅自新建、改建、扩建供暖工程,擅自摘网联网、建临时热源等现象,处罚10000-30000元;未经验收交付使用供暖设施,处罚5000-10000元;供暖不达标,处罚2000-10000元;不按期供暖或中断供暖,责令供暖企业按合同对用户补偿,并处罚10000-30000元等等。

  本报记者 刘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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