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缝师傅生意不佳租店容留卖淫获利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24日08:10 台海网

  陈某原本经营裁缝店,因生意不佳而转行,后在闽清县梅城镇南北大街租用一店面经营“梦罗兰发廊”,并进行容留卖淫非法活动。近日,陈某被闽清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容留卖淫罪提起公诉。

  陈某是一名裁缝师傅,原本经营裁缝店,因生意不佳而转行,但无其他手艺,感到赚钱无门,遂铤而走险赚不义之财,在闽清县梅城镇南北大街租用一店面经营“梦罗兰发廊”,并借此掩人耳目,进行容留卖淫非法活动。2007年7月初的一天晚上,被告人陈某在其“梦罗兰发廊”内容留卖淫女何某与嫖客郑某卖淫嫖娼,并从中获利30元。初尝甜头的陈某又于2007年8月4日晚10时许,在“梦罗兰发廊”内再次容留卖淫女何某与嫖客郑某卖淫嫖娼,被例行检查的闽清县公安局梅城派出所干警当场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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