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启动高新企业集合债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25日04:27 南方都市报

  本报讯 (记者 曾育军 通讯员 彭嘉茵)“高新技术企业发展资金不足怎么办?大企业可以单独发行债券,中小企业可以捆绑发行集合债。”昨日,顺德区召开高新技术企业管理会议,顺德区科技局、顺德高新技术企业协会、兴业银行顺德支行和深圳国信证券公司四方组成的联合工作组,向到场的200家高新企业领导介绍了企业集合债相关情况,标志着顺德正式启动集合债工作。据悉,我国推出过三期高新企业集合债,顺德有望成为第四期。

  高新企业遭遇“资金瓶颈”

  顺德高新技术企业协会会长刘学斐说,顺德目前有200多家高新企业,涉及高端家电、电子信息、机械装备、新材料等领域,一些中小型企业普遍面临融资难的问题。

  深圳国信证券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于为群说,目前银行限制贷款数量和规模,一般的企业很难从银行贷到所需的发展资金,而企业上市要求苛刻,依靠上市筹集资金相当困难。

  针对高新技术企业面临的这种现状,顺德区科技局与兴业银行、深圳国信证券公司等单位合作,帮助企业发行债券。顺德区科技局局长谭志亮说,这次推行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集合债,是本地企业融资新渠道的一种探索。

  中小企业捆绑申请集合债

  “几个中小型高新企业可以联合起来申请企业集合债。“于为群说,与银行贷款相比,发行集合债具有不少优势。他说,发行企业债的融资成本,较同期银行贷款,节省25%左右,比如,一个企业2年内从银行贷款2亿元,每年得偿还1600万元,而发行企业债每年只需偿还1200万元,相当于节省了800万元。

  据悉,目前我国已推出三期高新企业集合债,包括2003年中国高新开发债、即将发行的2007深圳中小企业集合债、2007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集合债,顺德有望推出第四期高新企业集合债。

  发行债券需满足三个条件

  按照国家规定,发行债券的企业需要连续三年盈利、募集资金投资方向符合国家政策、发债金额不超过其净资产的40%.顺德高新技术企业协会负责人说,顺德区符合发行集合债要求的高新技术企业不多。

  这次企业债推介会标志着顺德全面启动企业债工作,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以先提出发债申请,深圳国信证券有限公司将派人调查该企业的资本及运营情况,以确定是否符合发债要求和发债额度,并上报国家发改委核准。

  据悉,顺德高新技术企业协会将对该区高新技术企业进行调研,选择符合企业债要求、同时有融资需求的企业发放企业债。兴业银行担任此次发行集合债的担保行,该行顺德支行负责人说,将考虑帮助顺德发行个体企业债和集合债。

  ■集合发债

  就是俗称的“捆绑发债”。此前,开创国内捆绑式发行企业债券先河的是2003年中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债券,当时国内不同高新区的12家企业采用“统一冠名、分别负债、分别担保、捆绑发行”的方式发债。深圳此次则是首次由中小企业集合发债。有关发行前期工作基本完成,10月份将正式发行,发行规模为10.3亿元,发行期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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