媳妇想改嫁婆婆拒付孙子抚养费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25日07:36 南京晨报

  儿子工伤死亡后,六合区的陈大妈不愿将儿子25万余元死亡赔偿金和孙子的抚养费给儿媳,原本和睦的婆媳反目。儿媳将公婆告上了法庭。

  媳妇告了公公婆婆

  2005年10月16日,六合区陈大妈的儿子小勇猝死,倒在工作岗位上,撇下了年仅1岁半的幼子和年轻的妻子小李。小勇生前单位付了一笔赔偿金:丧葬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幼子的抚养费、亲属抚恤金等25万余元。

  不料,这笔钱却搅起轩然大波。在接受这笔款项的时候,小勇的父母做主把25万元全打到了小勇舅舅的卡上。媳妇小李向公婆提出分割这笔钱,公婆一次性给了小李5万余元,此后没了下文。

  陈大妈在儿子去世后留了个心眼:儿子死了,媳妇就不再是我们家的人了,25万怎么能都给儿媳呢?“如果把钱给了小李,将来她再嫁把钱全部带走,孙子的生活费就没了着落,那不就完了吗?只有不给钱,才能把孙子留下。”陈大妈说出了自己的想法。

  知道了公婆的想法,小李也有自己的想法。她才28岁,不想这么年轻就守寡一辈子:“如果遇到合适的,我改嫁也是合法的。”至于公婆要她留下孩子,小李表示她不能接受。她向公婆表示,不管她以后改嫁不改嫁,儿子一定要跟着她。

  眼看儿媳心存改嫁之念,陈大妈就更不放心把抚恤金给她了。协商解决不了问题,今年5月,小李以自己和儿子为原告将公公婆婆告上了六合区法院。

  法官调解双方达成协议

  法官多次登门找双方当事人做工作。然而,婆婆陈大妈坚决不松口,调解陷入了僵局。在法官的鼓励下,儿媳小李主动上门与婆婆沟通:“不管我以后改嫁不改嫁,你们都是我的爸爸妈妈。”听了媳妇暖心的话,陈大妈的心终于软了。经过协商,双方达成协议:由于丧事由公婆操办,丧葬费归公婆所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由公婆媳孙4人均分;子女抚养费归孩子一人所有,由其监护人小李保管使用,账目一年向婆婆陈大妈汇报一次;精神抚慰金亦由4人分割,由于两老无其他子女,可以适当多分。最终,小李和孩子共分得15万余元,婆婆陈大妈答应30天内将这笔钱付给儿媳小李。

  作者:六法 冒群/来源: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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