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内外:一网民起诉某网站侵权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25日16:30 金羊网-羊城晚报

  因发帖要求“网管”停止“一言堂”而被禁在论坛上发言

  本报讯 记者郑思琪报道:在网站论坛上发表了质询管理员的帖子后,东莞的肖先生被强制禁止发言。肖先生认为,该网站侵犯了他的言论自由权,遂将负责网站运营的东莞某科技公司告上法庭。该案于今天下午在市人民法院开庭。

  今年6月,东莞某本土网站论坛上发起的一场争论,引起了网民肖先生的注意。肖先生告诉记者,这场争论本来只是两个网民就各自不同的意见发表看法,他当时也参与其中。随着争论的升级,在论坛里,一名“首席执行官”级别的网友“chailuo”也在后面跟帖。

  肖先生表示,当他看到“chailuo”通过帖子要求大家禁止讨论时,他马上用“风往哪儿吹”的ID名称发帖回应“chailuo”,要求他停止“一言堂”的作风,允许网友在论坛里自由发言。

  肖先生告诉记者,他的帖子贴出后,“chailuo”没有正面回应他的观点,而是“威胁他说要删掉他的会员账号”。随后,肖先生便无法以“风往哪儿吹”这一ID名称登录论坛。他事后通过其他网民获悉,他的ID已经被删除。

  肖先生认为,每个网友都有在论坛里自由发言的权利。该论坛擅自禁止网友自由谈论,其行为是对网民权利的侵犯。为此,他将经营该网站的东莞某科技公司告上了法庭,理由是对方违反了电子公告服务合同的约定,并索要违约赔偿1万元。

  肖先生表示,他起诉该网站,并不是为了获得经济利益,他希望通过这一行为,提醒网站注意,应该正视网民在网络上自由发表言论的权利。

  随后,记者与被告———东莞某科技公司取得联系。该公司一名负责网站经营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已将此事交由律师处理,不方便代表公司对外发表看法。

  

法庭内外:一网民起诉某网站侵权

  上图:王俊伟 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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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疑问一: 为何不起诉"chailuo"而起诉网站?

  记者从为肖先生代理此案的广东卓信律师事务所的邹育兵律师处了解到,由于该网站没有实行实名制,因此肖先生要调查取证“chailuo”的真实身份存在较大难度。因此,他们决定以网站经营公司为被告。

  肖先生也表示,能够取得“首席执行官”身份,并且拥有禁止网民在论坛里发言,“chailuo”的这些特权实质上是网站赋予他的。因此,他最终决定起诉网站。疑问二:

  为何不直接起诉“言论自由权”被侵犯?

  据邹育兵律师介绍,我国法律目前关于“言论自由权”的规定仅出现在宪法里,而没有具体的细则可供借鉴。以宪法作为法律依据,一方面现有的案例太少,另一方面也不利于肖先生维权。

  至于“电子公告服务合同”,邹育兵律师认为,网民一旦上网,就与网站之间就形成了这一合同关系。该网站擅自禁止肖先生发言,属于单方面不履行合同的毁约行为。因此,肖先生起诉对方违反电子公告服务合同。

  (编辑:子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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