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近原江苏省社会科学院院长胡福明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25日23:45 人大新闻网站

  1978年5月11日,《光明日报》在头版推出了特约评论员文章《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当时,这篇文章像一颗“重磅炸弹”在思想理论界引起了巨大的震动,成为批判“两个凡是”的檄文,使一场如火如荼的思想解放运动迅速兴起。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作者胡福明,生于1935年7月,1959年9月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新闻系,1962年11月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哲学研究班。毕业后即在南京大学哲学系任教,从助教、讲师直到副教授、副系主任、党总支副书记。1982年11月至1985年12月,任中共江苏省委宣传部副部长。1986年1月至1995年6月,任中共江苏省委党校校长,1993年兼任江苏省社会科学院院长。1988年任教授。1984年12月至1994年12月任中共江苏省委常委。1995年2月任江苏省政协副主席、党组副书记,仍兼任江苏省社会科学院院长。

  1977年春天,揭批“四人帮”的热潮突然冷却。这引起了胡福明的苦苦思索:原因在哪里?当年2月7日,两报一刊发表的《学好文件抓住纲》社论提出,“凡是毛主席作出的决策,我们都坚决维护,凡是毛主席的指示,我们都始终不渝地遵循”。原来,揭批“四人帮”、拨乱反正、平反冤假错案,突然降温、刹车,根子就在当时中央推行“两个凡是”的方针。当中国即将出现历史性转变的时刻,“两个凡是”的提出在本质上是维护“文革”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当时,胡福明意识到,中国已处于重大历史关头,要么坚持“文革”的理论、路线、政策,中国人民将摆脱不了“左”的磨难;要么改弦更辙,否定“文革”的理论、路线、政策,重新开辟一条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路。作为一名有使命感的共产党员和有责任感的理论工作者的胡福明,敏锐地意识到必须批判“两个凡是”,中国的出路就在否定“两个凡是”,只有否定“两个凡是”,才能真正拨乱反正。

  经过近半年反复思考,到1977年6月初,胡福明下定决心,要拿起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批判武器,批判“两个凡是”。但这是当时中央的方针,哪一家报刊能发表这类文章呢?胡福明想了一个办法,就是“绕弯子”、“找替身”。这个“替身”就是林彪的“顶峰论”、“句句是真理”的唯心主义形而上学谬论。胡福明认为,“两个凡是”与这些谬论在哲学上是一路货色,只是说法不同而已,所以,拿“顶峰论”、“句句是真理”来作“两个凡是”的“替身”,予以批判同样能在思想上拨乱反正。那么,提出什么观点与“两个凡是”针锋相对呢?这又是个难题。胡福明认为,只有在剖析“顶峰论”、“句句是真理”、“两个凡是”的内容本质中寻找。这时,他梳理出两个选择,一是宣传“实践论”,一是宣传“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又经过了个把月的分析研究、反复比较,到1977年7月初,胡福明终于确定以“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作基本论点,批判“两个凡是”。把“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作为基本观点切入,这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观点,宣传辩证唯物主义的认识论,批判唯心论形而上学。

  在当时,“噤若寒蝉,万马齐喑”的沉闷背景下,胡福明写成的批判“两个凡是”的文章要在报纸上公开发表谈何容易!文章寄出后四个月没有消息,直到1978年1月份,胡福明才收到《光明日报》王强华的回信,并附来两份《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的小样。信中说,这篇文章提的问题比较尖锐,分寸上请仔细掌握一下,文章请尽快处理寄来,争取早日刊用。之后,又经过3个月的往返,文章修改了数次,《光明日报》原本决定于4月2日在哲学版上刊用,但由于报社内部对文章有不同意见,因而迟迟未能发表。

  1978年5月10日,《理论动态》第六十期刊出《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一文。第二天,《光明日报》在头版位置推出了此文。在《光明日报》发表《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一文的当天,新华社就转发了这篇文章。第二天即5月12日,《人民日报》和《解放军报》转载了《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同一天,由于新华社的转发,全国有7家省市级大报转载了此文。5月13日,转载的省市级大报有16家。

  一石激起千层浪。《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发表后,不仅立即得到广大党员和群众的共鸣和支持,而且掀起了一场批判“两个凡是”的理论风暴。

  胡福明的这篇文章,引发了真理标准大讨论。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高度评价了真理标准大讨论,重新确立了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否定以阶级斗争为纲,决定把全党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 (姜平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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