搭车探头呕吐遭剐蹭身亡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26日01:40 新京报

  

搭车探头呕吐遭剐蹭身亡
昨日,宣判前,肇事司机将头深深地低下进入审判厅。本报记者 赵亢 摄

  本报讯(记者吕佳瑜)与朋友廖某喝酒后,现年39岁的谭团员驾车送其离开。因廖探头呕吐,谭靠右停车过程中与同向行驶的大货车发生剐蹭,导致廖某当场死亡。昨天上午,因交通肇事,谭团员站在了石景山法院的被告席上。

  事故现场 并线时与大货车发生剐蹭

  公诉机关指控,今年6月23日凌晨,谭团员酒后驾车由南向北行驶至八大处路龙泽建材城路口北时,因并线与同向行驶的半挂大货车左侧发生碰撞,造成坐在副驾驶位置上的廖某颅脑损伤当场死亡。

  谭团员回忆,6月22日,他与大学好友廖某在一处大排档喝酒,直到次日凌晨1时左右。谭称,自己当时喝了4扎啤酒,廖也喝了不少。随后,谭团员开车上路。车行驶至八大处路龙泽建材城路口北时,廖某说自己要吐,并将头伸出车窗,示意谭靠边停车。

  谭打转向灯并线时,与后面一辆同向行驶的大货车发生剐蹭,谭团员发现副驾驶位置上的廖满脸是血。

  根据交管部门的记录,事故发生后,谭团员驾车带着廖某离开。交警到达现场时,只有大货车司机在场。公诉机关的证据显示,接到大货车司机报警赶到现场的交警在大货车尾部找到残留的人体组织。

  朋友家属 希望不追究原告刑事责任

  凌晨3时,谭团员向石景山交通支队投案。其当时向警方陈述,发现廖某满脸是血时,他并不知道发生什么,脑子里只有“救兄弟”的念头。

  “一路上,我一直攥着他的手跟他说话,希望他能坚持到医院。”谭团员在公安机关称。他不知道自己走什么线路到达首钢医院的,但是到了医院,医生说人没救了。随后,谭团员给妻子打了电话,并于凌晨3点投案。

  经过酒精检测,谭团员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23毫克,属于醉酒驾车。交警支队认定,谭团员负此次事故全部责任。

  事发后,谭团员向廖家支付了15万元赔偿。廖家也写信给公诉机关,希望不要追究谭的刑事责任。

  昨天,法院认定谭团员醉酒驾车导致一人死亡的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但考虑其有自首情节且积极赔偿被害人家属。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

  宣判后,谭表示不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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