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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所门口被抓不算自首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26日05:30 沈阳网-沈阳晚报
自首指的是行为,而不是思想 一司机撞死人后逃逸,逃亡期间担惊受怕几近崩溃,想投案,但在派出所门口又改变主意,想看望父母后再自首,结果被抓获。警方以涉嫌“过失杀人罪”将其逮捕。10月25日,记者对此案进行了采访。 肇事逃逸担惊受怕 李东今年28岁,葫芦岛人。今年3月,他受雇于当地一个体运输户,开一辆解放翻斗车。4月17日,李东拉一车黄土垫道,因为天黑,将指挥倒车的收料员撞倒,等发现肇事时收料员已经死亡。他给车主打电话,车主说管不了,李东趁乱逃跑了。 李东先跑回葫芦岛,随后逃到沈阳,在于洪区一木材厂打工。几天前,李东在报纸上看到一条消息,一司机肇事逃逸6年后仍被警方抓获,受到了强烈的震撼,自感逃亡生涯没有出路,想到了自首。 10月25日下午,他从老板处偷回了身份证,悄悄溜出工厂来到沈阳站。李东在沈阳站派出所外徘徊了半个小时,一直没有下决心。他决定回家看望父母后投案。 遇见警察不算自首 李东转身走向售票大厅,没想到迎头遇见了民警刘吉,吓得掉头就走,被民警拦住。李东被带回派出所后,拒绝承认负案在逃。民警发现李东是网上逃犯,被通缉的罪名是“过失杀人”。 看到事情败露,李东才说自己想要投案自首,只是想先看看父母再投案。根据法律规定,警方没有认可他的自首“行为”,目前,李东已被移交当地警方。 法律常识:投案自首 自首,是指犯罪嫌疑人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行为。即尚未归案之前自动投案、如实供述罪行、接受司法机关审判等。投案自首指的是行为,而不是思想。 本报记者 崔平 摄影 王大局 不支持F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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