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法律弥合亲情算不上良方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26日08:13 大河网-大河报

  □秦淮川

  作为子女,应该常回家看望父母,但如果子女不这么做该咋办?10月25日,经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调解后,郑州市民张丽萍(化名)每月除向父母支付200元赡养费外,还必须两次回家探望父母。(见10月25日《大河报》)

  用法律来矫正失衡的亲情,这虽是没办法的办法,但却让人遗憾和伤感,因为这种做法未必就能得到理想的结果,因为这只可保证子女看望父母的次数,如果子女每次去都没一点高兴劲儿,那又有什么意思呢?

  其实,近些年,精神赡养问题日益突出。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日益推进,随着“父母在,不远游”的古训苍凉逝去,随着独生子女的增加,老人空巢问题日益突出。当子女们挥别故乡,在城市里孤独打拼时,其艰辛的生活也让他们无暇顾及乡下父母,这是重要的原因之一。

  以笔者为例,如果让我每个月回家探望父母两次,委实太不现实。每周休息一天,要是利用这一天回老家,尚不够舟车劳顿的时间。有时,静下心来,每每想起年迈的父母,想起日益疏远的故园,怎不生出立刻回到老家的愿望?不过,也只能想想而已。在寸土寸金的都市里,成为“房奴”很尴尬,何况有些人连成为“房奴”的资格都没有,对于这些人,如何能实现每月回家探望父母两次的低标准?

  谁都无法回避,空巢问题不单是一个家庭的问题,它是沉重的社会问题,精神赡养的危机令人惶恐,但单靠子女恐怕是不行的。假如,我们永远是都市的异乡人,我们又怎能让父母安享天伦之乐?假如,我们永远如陀螺般生活,我们又怎能平静而优雅地精神赡养?

  当然,外在的压力不是我们回避亲情的理由,但外压却总能使我们在亲情面前变得疲惫和焦灼。平心而论,没有多少子女是昧良心的,从日前网上兴起的晒孝心现象看,太多人因不能探望父母而惭愧甚至不安。但愿用法律弥合孱弱亲情的官司越来越少。

  来源: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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