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气价”升多少谁说了算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26日14:58 金羊网-羊城晚报

  ■汕头气价计价办法改革追踪

  广东省物价局表示权力已下放到地级市物价部门,故对各地规定不作评价

  本报汕头讯 记者杨媛报道:燃气是生活必需品,与老百姓的生活息息相关。老百姓希望了解采用新计价办法后气价成本增加多少、气价到底提多少?希望能透明消费。但到目前为止,汕头市物价局对此未作更加详细的解释;而汕头市燃气协会、燃气企业称,计价办法由物价局定,对气价成本构成具体数字不清楚。广东省物价局则表示,制订规定的权力在市级物价局,省物价局不会作出评价。

  据汕头市燃气协会会长肖烈光介绍,汕头市的管道燃气用气量和用户量都只占全市的10%左右,全市管道燃气的用户截至今年1月已有约五万户,新安装但未投入使用用户约1万户。燃气协会以及汕头管道燃气企业都表示,物价局根据管道燃气企业提供的多年来的报表对管道燃气购气成本、运营费用、税金、利润进行核算,但新气价计价办法确定下来后,协会和企业并不清楚气价中四部分数额分别是多少、各占多大比例,市民想了解的气价成本中,小区外管网配套建设成本到底有多少,他们并不掌握。

  为此,记者电话采访了广东省物价局综合与法规处一位高姓负责人。该负责人介绍,广东省物价局在去年12月26日发布《广东省物价局关于规范我省管道燃气价格管理的通知》叫停燃气管道初装费后,汕头市并非第一个出台气价计价办法改革规定的地级市,广东省一些城市已纷纷制订气价新计价办法,有的采用一部制气价,有的采用两部制气价;有的涉及到对老用户予以气价优惠,有的则未涉及。广东省物价局认为,制定气价计价办法的权力已经下放到全省各地级以上市物价局,不必向广东省物价局报批,因此省物价局不会对此作评论。

  如果市民对新规定有异议,又去哪讨一个明明白白的说法呢?这位负责人称,市民可以向当地物价局提出建议,物价局应对这些建议进行调查研究。

  据了解,汕头市物价局对新的气价计价办法曾作过简易听证,将新计价方案及优惠办法发到20多名听证委员手中征求意见。为什么采用简易听证的办法?汕头市物价局认为,汕头市管道燃气用户少,管道燃气并不普及,开听证会的意义不大,所以简化了程序,但同样收集了各方专家、市民的不同意见。

  (编辑:C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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