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最高法院不断加强审判监督促进公正司法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26日19:31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10月26日电(记者吕诺周婷玉)如何防止审判监督中出现审级制度虚化、审判监督作用弱化等问题?中国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26日在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上作报告时说,最高人民法院注重发挥诉讼制度内在的监督制约作用,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完善审级监督和再审监督机制。

  据肖扬介绍,在刑事审判中,最高人民法院为确保死刑案件审判质量,要求从2006年7月1日起所有死刑案件二审一律开庭审理,重点对上诉、抗诉理由以及控辩双方有争议的事实、证据、法律适用问题进行审理,对一审死刑案件形成强有力的监督和制约。在此基础上,稳步实施死刑核准制度改革,促进和带动整个刑事审判工作水平和案件审判质量的提高。

  在民事审判中,最高人民法院于去年召开专题工作会议,就当前民事审判工作中带有共性的关于民事审判庭与立案庭的分工、各民事审判业务庭之间的分工、民事案件级别管辖的设置、简易程序的运用、民事诉讼证据规则的完善、正确处理调解与判决的关系、加强合议庭负责制和民事裁判文书制作等8个与审判监督工作密切相关的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并就此制定相关司法解释和工作规范,进一步改善了民事审判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方式。

  在行政审判中,最高人民法院制定《关于行政诉讼管辖若干问题的规定》,通过指定管辖、异地审理,排除各种非法干扰;研究制定《关于行政诉讼撤诉若干问题的规定》,探索行政案件处理新机制。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加大依法指定管辖或者提级管辖工作力度,强化对一些事关民生、损害群众利益或群众反映强烈的重大行政案件的监督协调。

  为强化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二审对一审的监督功能,最高人民法院严格禁止下级法院就个案的事实认定和如何处理进行请示,确保诉讼当事人有效行使上诉权利,确保下级法院的审级独立和二审的审级监督功能;要求上级法院负责组织下级法院交流审判经验,帮助下级法院及时总结改判和发回重审案件的经验教训,提高一审案件审判质量。针对全国法院在审判实践中存在的普遍性问题,最高人民法院积极制定相应的司法解释,确保法律的统一适用。同时,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指导作用,从中总结归纳形成法律适用的具体规则,指导下级法院准确适用法律。近两年来,已通过《最高人民法院公报》发布典型案例120多个。

  申诉审查和再审是审判工作监督的重要内容,也是发现问题并依法改正确有错误判决的重要渠道。最高人民法院建立了申诉工作流程管理制度,明确申诉、申请再审案件的审查程序,严格落实法律规定的申请再审期限和再审审理期限,进一步规范再审立案和再审改判的条件,逐步把涉诉上访引导到依法申请再审的轨道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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