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部:土地使用权证禁止分期办理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27日01:23 中国网 (来源:北京晨报)

  昨天,国土资源部就近期下发的一系列的土地供应的调控政策进行了解读。有关负责人昨天表示,一些开发商只缴了部分出让金就分割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再用该土地使用权证申请土地抵押贷款,进行滚动开发,容易造成拖欠土地出让金,引发金融风险,不利于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国土资源部已下发通知,要求合理控制单宗土地出让规模。该负责人解释说,这是考虑到大宗地出让不仅不利于市场竞争,也不利于市场调控。控制单宗土地供应规模,可以增加土地供应的宗数,吸引更多的中小开发商参与竞争,防止部分房地产开发企业凭借其资金实力“圈占”大面积土地,形成“垄断”。

  近年来,一些

开发商只缴纳了部分出让价款,地方政府就分割发放建设用地使用权证。开发商再用建设用地使用权证申请抵押,并用抵押贷款支付剩余土地的出让价款。开发商可以用少量资金囤积土地,而一旦形势不利于开发建设,就会造成新的土地闲置、工程烂尾,不能形成有效的住房供应,也增加了金融风险。

  根据国土资源部下发的新规定,开发商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按合同约定分期付款,但地方政府不得为开发商分期办理建设用地使用权证。国土资源部有关负责人表示,这可以防止开发商以少量资金囤积大量土地牟取不当利益,同时,避免开发商在未缴清土地价款而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情况下出售

房地产,保护购房者利益。

  该负责人表示,对列入年度供地计划的廉租住房用地和经济适用住房用地,要优先安排、优先供应。对没有完成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年度供地计划的,第四季度不得供应其他商品住宅用地。(来源:北京晨报 记者 王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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