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部:办公楼不得借节能改造扩建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27日02:25 新京报

  本报讯 (记者马力)建设部昨天发布《关于加强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根据计划,到2010年,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总能耗下降20%,相当于节约1100万至1500万吨标准煤。而今年底,北京、天津和深圳三个城市要完成至少20%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的用电分项计量装置安装,并实现实时动态监测。

  建设部表示,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高耗能的问题日益突出。据统计,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年耗电量约占全国城镇总耗电量的22%,每平方米年耗电量是普通居民住宅的10至20倍,是欧洲、日本等发达国家同类建筑的1.5至2倍。

  建设部也同时表示,国家机关办公建筑、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大型公共建筑的节能改造,应当制定节能改造方案,经充分论证,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后,方可进行。凡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以节能改造的名义对既有建筑进行扩建、改建的,当地建设部门不得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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