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陈燕萍的百姓情结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27日14:54 民主与法制时报

  今年43岁的陈燕萍,现任江苏省靖江市人民法院江阴园区人民法庭审判员。她扎根基层12年,审理的2600多起案件,无一错案,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人民法庭优秀法官”。2007年8月,又被中宣部确定为“道德楷模文明风尚”全国重大宣传典型。

  □《民主与法制时报》王镭 王志高 顾娟

  “宁让人等案,不让案等人”

  1996年春天,在法院机关工作的陈燕萍,主动到基层人民法庭工作。

  农村法庭环境艰苦,人少事多任务重,交通不便条件差。从小在干部家庭长大、没有在农村呆过一天的她,能否干得长久?这让许多人怀疑。刚到法庭的她,说干就干,把全部精力投入到办案中去。为了能很快办结案件,案件一到手,马上排期开庭,能调解的尽量调解,不能调解的尽快判决。她白天忙着发传票、调解、开庭,晚上忙着写判决书、查阅案卷等,经常忙得晕头转向,累得腰酸背痛。

  年复一年,陈燕萍以自己的工作作风赢得了同事的敬佩。有时同事看她没日没夜地干,就劝她休息一两天,可陈燕萍却说:“宁让人等案件,不让案件等人。”结果,一年下来,陈燕萍的办案数在全院最多,办案效率也是最高,让那些一年前还担心她能否呆下去的人感到很意外。

  然而,同事们很清楚,陈燕萍背后付出了无数的汗水甚至是泪水。到法庭后的半年,她审理了一起案件,因被告白天在外打工,传票需要在晚上送达。陈燕萍下班后,就拿上传票,骑着自行车,到被告家,一直坐在被告门口等到晚上8点多,才将传票送给了被告。

  在回来的路上,天气骤变,狂风加暴雨,路上满是泥泞。陈燕萍小心翼翼艰难地推着车缓慢行进,但由于天太暗了,她跌进一条沟里,自行车整个压在了她身上。陈燕萍哭了,泪水和着雨水顺着她的脸流下来。后来,在一位村民的帮助下,陈燕萍才安全回到了家。

  刚到农村法庭时,她将4岁的女儿半托在幼儿园。有一天晚上,天已经黑了,她拖着疲惫的身体回家后找不到女儿,跑到幼儿园一看,女儿一个人坐在教室里。陈燕萍问女儿为什么不回家,女儿回答说:“人家都有妈妈接,我就不回家,看你来不来接我?” 陈燕萍抱起女儿心酸地流下了眼泪。女儿看到妈妈哭了,用小手帕擦着妈妈脸上的泪,用稚嫩的声音说:“妈妈别生气,我以后自己回家就是了。”如今女儿已上高中了,而陈燕萍仍然很少接送女儿。前年,她爱人腿部骨折住院,手术那天,她在手术单上签过字后又匆匆赶回法庭开庭。由于法庭工作太忙,她没有请过一天假照料丈夫。

  由于长期在法庭工作,照顾家庭和家人的时间比较少,组织上也曾多次考虑调整陈燕萍的工作岗位,让她回院机关。但她总是难舍与农村法庭的感情,说在哪里办案都一样。就这样,她在法庭一干就是12年。

  她的付出得到了回报。12年来,她共办结案件2600多件,每年均超过200件,2006年更是该院公认的“办案

状元”。

  “对老百姓来说,每件都是大案”

  在基层法庭,审理的大都是婚姻与家庭的案子,解决的大都是邻里纷争,但也常常受到亲情的挑战、友情的干扰和金钱的诱惑。

  陈燕萍常说:“我审理的案件虽不是什么大案,但对老百姓来说,每件都是大案。一个人也许一生就打一次官司,我要让他们体会到法律的公平与正义。”

  2007年5月,在审理一起离婚案件时,陈燕萍了解到小两口有感情基础,要离婚的真正原因是女方的父母嫌贫爱富,强迫女儿离婚。在判决的前一天,女方的父母为达目的,将一个装有千元的红包送到陈燕萍办公室,请求她帮忙。陈燕萍一边婉言拒绝,一边劝告不要干涉女儿的婚姻。女方父母以为她嫌钱少,又从口袋里摸出一沓钞票。陈燕萍当即板起面孔对女方父母进行了严厉批评,并告诫他们不得强迫女儿离婚。最终女方父母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说:“陈法官认法不认钱,只怪我们一时糊涂,差点干出傻事,以后再也不干涉小两口的婚姻了。”

  陈燕萍办案不仅认法不认钱,更是认法不认人。她在审理一起借贷纠纷案件时,被告是她丈夫任副镇长时所驻村的一名情同手足的村干部。原告知道后,非常担心。但陈燕萍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依法判决被告败诉。被告接到判决书后很感动,并很快主动履行了法院判决。

  在审理一起道路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纠纷案中,原告五级伤残住院,已欠医疗费用10万余元,同时急需二次手术,经济十分困难。了解到这些后,陈燕萍立即乘火车到吉林省辽源市找被告依法先予执行。为节省开支,她沿途吃方便面,住小旅馆,最终费尽周折找到了被告,对其讲明原告的实情和来意,被告听了很感动,主动拿出4万元。

  12年来,陈燕萍没办过一件错案,也没有接受过当事人的一次吃请和礼金。

  寻找法与情的最佳结合点

  用百分之百的努力去实现百分之一的调解可能,用最大的耐心去化解矛盾,是陈燕萍的办案之道。

  一次,陈燕萍审理了一起离婚案,被告樊某是外地上门女婿,因盗窃服刑,刚刚刑满出狱。当樊某接到离婚起诉书时,长跪在地,请求法官不要判决离婚,并表示愿意痛改前非,重新做人。考虑到樊某夫妇有一定的婚姻基础,且已有一个孩子,离婚后孩子的心灵将会受到伤害。戴某提起离婚的主要原因是丈夫不争气,对其恨铁不成钢,现在樊某有悔改的诚意,婚姻还是可以挽救的。陈燕萍先从樊某的岳父母着手,做通思想工作后,又劝说樊某的妻子戴某。陈燕萍的真情打动了樊某岳父母一家,女方主动申请撤诉。第二天,樊某专程来到法庭,感谢陈法官挽救了他的家庭,感谢陈法官帮助他树立了生活的信心。

  前不久,江阴园区办事处要为一大型拆迁安置区建设学校,需拆迁园区某村一个组的30余户农民住宅。其中有20余户不签安置协议,拒绝拆迁,还有10余户虽签订了安置协议,但仍不肯搬迁。为早日建成学校,承建方不得已起诉了村民。陈燕萍接诉后,考虑到案件的公益性和复杂性,走村串户家访,在尊重双方当事人意愿的前提下,围绕主要矛盾反复调解,一方面对拆迁评估不一的结果公开了政策和具体计算办法,消除了群众的疑惑;另一方面,对按有关规定未列入评估的物产,依据现状进行了妥善处理,最大限度地保护了农户的实际利益。最终双方和解,30余户顺利拆迁,学校按时建成开学。

  陈燕萍调解案件的效率特别高,有时候一天经调解结案的就有四五件。问到陈燕萍办案高效的诀窍时,她总是笑着说,用心、用情、多动脑筋就能办好。

  今年年初,陈燕萍在审理一起通道纠纷案时,发现原被告是亲兄弟,因嫂子与婆婆为琐事争吵,两兄弟、妯娌便打了起来。哥哥感觉受了侮辱,便在弟弟一家外出的必经通道上挖了一道沟,亲友、村干部已多次调解均未能见效。为此,弟弟将哥哥告上了法庭。为避免矛盾激化,陈燕萍决定从调解入手。陈燕萍跟村干部联系,请来了年岁较大、德高望重的老人参与调解,借助于乡村淳朴的风气,情与法双管齐下,兄弟俩握手言和,感情又和好如初了。

  面对各种纷繁复杂的民事纠纷,陈燕萍始终以女性特有的细心、耐心和同情心,在法与情之间寻找最佳结合点,做好调解工作,促进社会和谐。在她所办结的案件中,有一大半是通过调解结案的。

  用柔情传递司法温暖

  靖江市新桥镇文东村村民曹陈氏,86岁,生有5个子女,却生活无着落,背着破篮子到法庭起诉子女。陈燕萍受理此案后,多次上门找其子女做工作,均被拒之门外。为了让老人有一个幸福的晚年,她立即到原、被告所在村开庭,邀请村民旁听。在法律与真情的感召下,5个子女的良知得到感悟,曹陈氏的晚年生活得到了保障。

  2002年8月,陈燕萍受理了一起法律援助案件,原告是9岁的女孩晓茗(化名),起诉亲生母亲,要求给付生活费、医疗费和学费。从晓茗的奶奶处,陈燕萍得知晓茗的基本情况:两岁时面部长出两个肿瘤,7岁时父亲因病去世,母亲又离家出走,只能随祖父母生活。由于家境贫寒,晓茗的肿瘤得不到及时治疗,病情日益恶化。

  面对这样一个贫困的重病孩子和年长的奶奶,陈燕萍的心里一阵酸痛,一时不知道怎样安慰她们,只说了一句:“不早了,你们先回去吧,法院一定会主持公道的。”奶奶和代理人出了门,晓茗却在陈燕萍办公桌前站住了,她猫着腰、低着头轻声说了一句:“阿姨,帮我找找妈妈……”

  身为母亲的陈燕萍一听,心一下子被揪紧了,眼睛湿润了:孩子要的不仅仅是每月100元的抚育费,她要的是母爱啊!陈燕萍站了起来,走到孩子身边,摸着晓茗的头说:“阿姨一定为你找妈妈!”她拉着晓茗的手,十几次到靖江新桥等地寻找晓茗的生母;带着晓茗到靖江、南通、南京、上海等各地

医院查治和联系手术治疗,只要对晓茗的救治存有一线希望,她都主动联系;开学了,她给晓茗送去学习用品、学杂费、伙食费;儿童节,她给晓茗送去礼品;春节到了,她给晓茗添置新衣。有一次,陈燕萍带晓茗去医院看病时,晓茗在进入检查室前搂着陈燕萍说:“妈妈,我怕!”“不要怕,以后我就是你的妈妈,我们一起来战胜病魔!”

  陈燕萍帮助晓茗的事迹感动了社会各界,引起了全社会的普遍关注。靖江市、泰州市的社会各界对晓茗进行了捐款。2007年1月,在全省“十佳法官”颁奖典礼上,陈燕萍的先进事迹深深地感动了在场的人,当场收到全省法院系统捐款1.4万元。南京一家医院整形外科亦为陈燕萍的事迹所感动,主动提出愿为晓茗治疗,并减免相关费用。

  在全社会的共同关心和资助下,今年8月,上海九院成功切除了晓茗左额部的肿瘤,半年后将进行第二次手术。

  陈燕萍在办案过程中,处处为当事人着想。平时,她经常给到法庭要求子女赡养的老人午餐费和回家的路费,为案件受害人伸张正义,使他们感受到女法官的柔情、司法的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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