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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在法庭上发表的代理、辩护意见不受法律追究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29日05:39 中国新闻网
十月二十八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闭幕。会议表决通过了修订后的律师法。中新社发 廖文静 摄 版权声明:凡标注有“cnsphoto”字样的图片版权均属中国新闻网,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使用。 中新网10月29日电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28日表决通过的修改后的律师法明确,律师在执业活动中的人身权利不受侵犯。律师在法庭上发表的代理、辩护意见不受法律追究。 修改后的律师法规定,律师在法庭上发表的代理、辩护意见不受法律追究。但是,发表危害国家安全、恶意诽谤他人、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言论除外。 律师在参与诉讼活动中因涉嫌犯罪被依法拘留、逮捕的,拘留、逮捕机关应当在拘留、逮捕实施后的二十四小时内通知该律师的家属、所在的律师事务所以及所属的律师协会。 不支持F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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