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销售猪肉100%规定来自定点屠宰企业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29日07:06 三秦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 王昭玮)为进一步规范屠宰管理,净化肉食市场,日前,西安市出台了《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所有市场、超市、集体食堂、餐饮单位销售和使用的猪肉100%来自定点屠宰企业。

  记者昨天从西安市商贸局获悉,整治方案明确指出,全市专项整治工作的重点是加强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加强产地检疫和屠宰场检疫,严厉打击私屠滥宰以及制售病害肉、注水肉、劣质肉等违法行为;规范肉品市场、餐饮业和集体伙食单位、肉制品企业肉源采购行为。《方案》要求,通过整治,对全市定点屠宰厂(场)违规、违法查处率达到100%,实现病害肉无害化处理率100%;所有市场、超市、集体食堂、餐饮单位销售和使用的猪肉100%来自定点屠宰企业。同时,对在屠宰厂(场)内注水或者注入其他物质,屠宰注水猪、病死猪等行为的生猪屠宰企业,立即取消其定点屠宰资格,收回证、章、牌,并公开曝光;对未建立不合格肉品召回制度等的生猪屠宰企业,要求限期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取消其定点屠宰资格。

  另据消息,近日,西安市商贸局会同工商、农业、卫生、质监、药监等六部门,对各区县开展

食品安全、猪肉质量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检查。通过检查,发现个别屠宰企业肉品检验设备没有完全到位,部分农贸市场进货索证索票还不尽完善等问题,检查组责令其尽快整改,并要求各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建立肉品质量可追溯体系,不合格肉品实行召回制度,确保肉品质量和消费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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