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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飞行基本规则》进行修改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30日07:30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讯 据新华社北京10月29日电 国务院、中央军委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做如下修改:第十四条第三款修改为:“等待空域通常划设在导航台上空;飞行活动频繁的机场,可以在机场附近上空划设。等待空域的最低高度层,距离地面最高障碍物的真实高度不得小于600米。8400米以下,每隔300米为一个等待高度层;8400米至8900米隔500米为一个等待高度层;8900米至12500米,每隔300米为一个等待高度层;12500米以上,每隔600米为一个等待高度层。” 新闻链接 缩小垂直间隔 让飞机不误点 业内人士告诉记者,中国新的飞行高度层配备标准, 缩小了飞行高度层垂直间隔后,几乎可让整个航路的航班容量扩张一倍,从而避免“空中塞机”引起的航班延误。目前,我国规定600米以下空域不对私人飞机开放。缩小飞行高度层垂直间隔无疑是在为低空开放作出铺垫。”(新闻晨报) 不支持F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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