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医江帆:我依然相信法律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31日02:12 中国青年报
校医江帆:我依然相信法律
照片:江帆拿着认定她是“偏执性精神病”的司法鉴定书。本报记者刘万永摄

  “我依然相信法律”

  本报记者 刘万永

  近10年来,为了证明自己不是精神病,开封市第二职业中专校医江帆到处反映问题。从最初不被认可的几盒录音带,到最终拿到证据,江帆经历了人生最黑暗的时刻。现在,她还在为维护自己的权利而奔波。

  记者:知道自己被鉴定为精神病后,你是什么感觉?

  江帆:生不如死,处处被人歧视,被人羞辱。两年前,开封市龙亭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下来,学校马上召开全校教职工大会。校长刘运生说,学校为什么招不来学生,就是有的老师到处上访,让学校上报纸、电视,造成不良影响。

  后来,开封市教委组织人到我们学校听公开课,我在教务处收医药费报销单据,刘运生故意对我说:“江帆抬起头来,江帆抬起头来。”我没理他,往外走,刘对众人说:“这就是我们学校的精神病!”

  记者:一审判决后,你为什么没有上诉?

  江帆:我起诉索赔48.8万元,龙亭区人民法院让我交9710元诉讼费,我没有钱,只交了5000元,其余的缓交。砸锅卖铁我也要起诉,因为不起诉我就拿不到说我是精神病的司法鉴定书。

  表面上看,我胜诉了,但开封市教委和河南省精神病医院只给我两万元赔偿,扣除将近1万元的诉讼费,我只得到1万元,1万元能换回我近10年的生命吗?

  法院判两被告向我赔礼道歉,但没有道歉时间、范围和形式,也就是说,两家跑到我这儿说一声对不起也算道歉了?我没有钱,所以放弃上诉。即使这样的判决,我也看不到执行。

  记者:你还相信法律吗?

  江帆:相信,党的政策是好的,只是被“歪嘴和尚”念歪了。

  法院本来是解决纠纷的机构,现在这家法院却变成制造矛盾的地方。有人说,本来是家庭问题,为什么非要向中院等部门反映?法院是讲法的地方,你的法官违法打人、不给孩子生活费,难道法院不该管吗?可惜,中院不但不管,还将我前夫的工资、奖金没收充公,人为地制造矛盾。

  龙亭区人民法院作出的这份判决,人们会有评价。后来,开封市教委和河南省精神病医院又抛出市委办公室文件,有恃无恐,以权压法。

  经过这么多屈辱,我对很多事情看得开了。一开始觉得自己冤,拼上命打官司。现在,我只希望冤案越来越少。政府应当是遵纪守法的模范,责任是保护公民。我不希望连街道小脚老太太都能解决的问题,因为麻木和不负责任而一步步地升级。

  是什么让事态一步步升级

  本报记者 刘万永

  2004年9月初,记者到河南省开封市和新乡市调查江帆被非法鉴定为“偏执性精神病”事件。当时,江帆起诉开封市教委和河南省精神病医院名誉侵权的案子已经立案。她充满信心地对记者说:“我相信法律是公正的,如果我胜诉了,你会看到一个快乐的江帆。”

  2007年10月初,记者再次见到江帆时,她的案子已经“胜诉”两年多了,可她并没有显现出任何快乐的模样。相比3年前,江帆显得更加虚弱,记忆力明显衰退,一些人名、电话号码已经不能随口说出。

  回忆近10年来充满艰辛的

维权历程,江帆认为,其实,曾经有几次解决问题的机会,但相关部门的傲慢、推诿甚至蔑视法律的态度和行为让事态一步步升级,拖延到今天。

  开封市委办公室《关于开封市二职专校医江帆上访问题查处情况的报告》(汴办文【1997】57号)说,江帆于(1997年)11月17日到市委要求见市委书记梁绪兴。梁书记于11月17日、18日两次接待了江帆,并责成秘书姚自立两天内3次接待江帆。姚及时将江帆提出的让丈夫张利(化名)付其子抚养费和住房钥匙的要求,与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刘春年同志联系,要求尽快解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指派洪以林副院长找张利谈话,责令张马上交付抚养费和房门钥匙,并从当日起停止了张利的工作,让其专门解决家庭问题。张利答应11月19日将房门钥匙和抚养费交给江帆。

  从文件看来,江帆的问题会在11月19日得到解决,但1997年11月19日下午却发生了江帆在河南省委门口上访事件,这中间到底发生了什么?

  江帆对本报记者说,11月17日,她确实见到了开封市委书记梁绪兴,梁书记也责成秘书姚自立专门处理好此事。当天,姚秘书当着江帆和其他人的面,用免提功能和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刘春年通电话,刘答应第二天让江帆拿钥匙和生活费。

  然而,第二天当江帆找到刘春年时,刘不但不解决问题,反而指责江帆:“你本事还不小呢,还找市委书记!”

  江帆再次跑到市委找到姚秘书,姚摊开双手说:“他态度那么强硬,我也管不了。”

  11月19日上午,张利交给江帆房门钥匙,然而房子是租来的。采访中,张利也向记者证实了这一点。江帆说:“是开封中院领导出主意让张利租房应付我,他只租了一个月,将来我不愿意也没人管了。”

  在开封市法院、妇联、市委等众多单位奔波很长时间,没有结果,江帆才决定到省会郑州反映问题。

  汴办文【1997】57号文件的印发日期是1997年12月3日。该文件中说,江帆的问题得到解决,但她又提出新问题,并扬言不解决就继续上告。“市委副秘书长得知情况后于1997年12月26日又召集中级法院、市教委、市信访局、二职专的领导开会,根据江帆提出的新问题进行了研究……”

  江帆说:“12月3日印发的文件,竟然能预测到12月26日的事,这难道是笔误吗?”

  近10年来,江帆精神病鉴定事件中的很多当事人都发生了工作变动,有的退休后安享晚年,有的调离。但江帆仍在四处反映问题,只是没有人愿意听。

  记者接触到的开封市教育局、法院等部门的工作人员对此事反应大同小异:“江帆?还是这点事。我觉得,她脑子确实有点问题。”

  河南省精神病医院也认为自己冤枉。该院医务科副科长张从军在接受

东方卫视记者采访时说:“当时医院只有司法鉴定的公章,按理说,江帆的鉴定应盖医学鉴定或医疗鉴定章,如果盖这个章就完美了。”

  记者问,精神病司法鉴定是一个非常严肃的鉴定,能不能开一次座谈会就可以认定?张从军说:“只不过不够全面,也可以。”

  2007年10月17日晚8时30分,江帆拨打开封市教育局主管信访的副局长王金宪的电话。王主动约好第二天上午8时30分在办公室谈。

  第二天上午8时,记者和江帆一起赶到王金宪办公室,等到9时,仍没人。江帆给教育局局长焦会学打电话,说王金宪爽约。焦回答,鉴定是上任局长干的事,和自己没有关系。

  十几分钟后,教育局办公室副主任前来,说王副局长外出办事,已通电话10时回来。

  10时40分,王金宪回来,称去参加葬礼了。江帆说,应该打电话告诉一声。王说,已经告诉二职专校长和书记。江帆当即拿出手机让王看通话记录,书记、校长都没给她打电话。王表示“不要纠缠细节”。

  随后,王副局长要求江帆不要插话,回复江帆见市长和换工作环境的办理情况。随后,王又说起参加葬礼的重要性,江帆插话说“你应该提前告诉我”。

  王副局长对江帆的插话非常恼怒,说:“你要再不让我说我就不管了!”随后拿起公文包摔门而去。

  记者随后出门找王金宪,但王已经不知去向。

  江帆说:“10年了,我也要崩溃了。我不知道还能撑多长时间,但问题总得解决。”

  为了反映问题,江帆在别人的帮助下建了自己的博客,名字就是“永不放弃”。

  江帆说:“有时候,我真的认为自己偏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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