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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一选区"立委"选举配套修"法"列"立院"议程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31日08:58 华夏经纬网
华夏经纬网10月31日讯:据台湾媒体报道,配合明年首次举行单一选区两票制“立法委员”选举,“立法院”程序委员会今天将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排入11月2日“立法院”“院会”讨论事项议程,若“朝野”协商达成共识,可望顺利完成二、三读。至于迟迟无法达成共识的条文,也将在当天表决。 据报道,“立法院”“院会”26日处理公职人员“选罢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有关区域“立委”、直辖市长与县市长于投票日前死亡,选委会应立即公告停止选举相关条文,已完成二读程序。 其它二读条文还包括,区域立委、直辖市长、县(市)长选举结果,得票数最高与次高的候选人,或原住民“立委”候选人的票数第三与第四高差距在千分之三内,得于投票后七日内向法院声请查封部分或全部选举人名册与选票,于二十日内完成重新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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