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单位拆毁张治中公馆将被罚5到50万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01日00:08 扬子晚报

  前日,位于南京市沈举人巷26号、28号的原国民党将领张治中的房产被进一步拆毁。记者昨在现场看到,施工单位已撤离,现场由华侨路派出所的保安24小时看管。市文物局人士表示,根据文物法将给予5万到50万的罚款,并勒令恢复原貌。

  后面一幢洋房不复存在

  记者在现场看到,沈举人巷26号、28号新修的围墙基本完好,大铁门紧闭。记者进入大院,只见施工人员搭建的工棚把院子占满。颇具民国建筑风格的两幢三层洋楼,前面一幢阁楼房顶被掀掉,只剩下一、二楼青砖建筑的框架,楼里窗户全被破坏,天花、地板已破烂不堪,楼梯遭到破坏,整幢楼基本荒废。而后面一幢洋房已不复存在。房屋原址上已被挖掘机开挖出了几个大基坑,从院子里堆放的钢筋来看,像是要在此新建楼房。

  将予5万到50万元罚款

  南京市文物局丁波科长这几天一直守在现场。他对记者说,“我们已对此发出停止施工通知,对房主毁坏行为将根据

文物保护法,给予5万到50万的罚款,并限令房主按照第二次送交的保护性维修图纸方案,尽快恢复原貌。丁科长说,目前房主已找不到,施工单位也坚决不说出幕后指使者。虽然房屋遭严重破坏,文物建筑价值已不多,但其历史价值尚存。他表示,对于这样有历史文化价值,而是私人产权的民国建筑,保护工作较为困难。至于将来是否能把它作为“张治中公馆”,成为名人纪念馆景点,那是后一步的事情。

  名为“大修”实为拆除重建

  去年9月,高价购得产权的房主委托授权人,向文物局提交了“落架大修”的方案。当时文物局认为,“落架大修”应是对建筑已损坏的梁架板材重换,尽量保存文物完好部分,大修换构件后,要和原来的一样。但事实上业主行为已完全超出“大修”范畴,相当于拆掉重建。文物局没有批准房主的第一套方案。今年7月该房产又遭到野蛮拆毁,前一小幢洋楼被拆毁了三分之一,被文管部门勒令叫停。

  本报记者 蔡 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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