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对反腐败规律的认识进一步深化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01日15:23 新华网 (来源:人民论坛)

  十七大报告形成了对权力制约和监督的理念,明确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思路,体现了党对反腐败规律、执政党建设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认识的深化

  ——解读十七大报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成效明显”

  在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的判断上,十七大报告指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成效明显”。对此,应当如何把握这种判断呢?

  通过进一步分析,可以看到十六大报告也曾谈到这个成效问题,不过是从“党的建设全面加强”的角度提出的,而十七大报告的不同之处是从“理论创新和理论武装卓有成效”的层面概括的。

  实际上,反腐败成效是否明显,并非只看清除一批腐败分子或查办几个大案要案,更为重要的应该看有关理论是否更加成熟。对于一个政党来说,理论上成熟是政治上成熟的基础和前提。

  由此看来,有关这方面理论所取得的成果,都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成效明显的重要体现。当然,在这方面的理论成果是很多的,其中主要有以下方面:

  新理念:权力制约和监督

  形成了对权力制约和监督的理念。这里说的理念,是指对反腐败斗争的理性认识和价值取向。现在看来,腐败产生与权力滥用是密切联系在一起的。然而,党在改革开放前对腐败成因的分析,往往局限于剥削阶级特别是资产阶级的影响方面,极大地忽视了权力本身所具有的腐蚀性一面。改革开放后,党对腐败产生的根源有了新的认识,不仅看到腐败的成因有剥削阶级的腐蚀,而且看到缺少对权力制约方面的因素。正如胡锦涛同志在中央纪委七次全会上所说:“历史和现实都表明,不受制约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现在,一些地方和领域,腐败现象屡禁不止,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缺乏对权力的有效制约和监督。”

  新举措:立章建制

  更加重视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在过去较长一段时间内,我们党对法制和制度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问题上主要是依靠党员干部的思想觉悟等主观因素。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特别是邓小平提出制度问题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以后,重视法制和制度建设已经成为了全党的共识。

  十六大以来,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党委和人大,制定了大量有关反对腐败、加强监督的法规和制度条例等。比如说,我们党颁布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构建了开展党内监督的基本框架,其核心观点是以发展党内民主为主线开展党内监督,以权力运行为重点对象开展党内监督,以制度为依托开展党内监督。

  新思路:不再限于思想教育和群众运动

  明确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思路。十六大以来,我们党反腐倡廉的思路在继承中发展,在创新中不断丰富。对此,可以从多个视角来认识:从反腐倡廉内在规律的视角看,要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从执政党自身建设的视角看,要坚持科学发展观,围绕着执政党与社会、国家以及执政党内部的关系反腐倡廉;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的视角看,要把反腐倡廉工作融入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建设之中,促进社会全面发展。

  显然,这个思路体现了党对反腐败规律、执政党建设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认识的深化,而以往反腐败的思路大多限于思想教育和群众运动两个方面。

  新经验:情系民生、形成合力

  总结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基本经验。善于总结经验,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执政50多年来,我们党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为全党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来抓,积累了许多宝贵的经验,其中最基本有六条经验:一是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保证反对和防止腐败的正确方向;二是必须坚持指导思想上的与时俱进,用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指导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实践;三是必须紧紧围绕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提供政治保证;四是必须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五是必须深化改革,创新体制机制制度,注重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六是坚持和完善反腐败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形成反腐败斗争的整体合力。

  新战略: 着眼于解决深层次问题

  提出了反腐倡廉的战略方针。随着反腐倡廉工作的不断深入,我们党认识到,从长远来看,反腐倡廉必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既要抓好惩治,更要注重预防,从源头上解决腐败问题。 十六届四中全会在科学总结我们党反腐倡廉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加以创新,提出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十六字战略方针。这一战略方针着眼于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管理体制、监督制约机制的健全与完善,着眼于解决诱发腐败的一些深层次的问题,体现了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反腐倡廉工作的战略性、全局性和根本性的考虑。只要坚持这一战略方针,就能在新形势下不断取得反腐倡廉工作的新成效。

  新决策:构筑“不想腐败、不能腐败”的惩防体系

  作出了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战略决策。党中央颁布了《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提出了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及其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工作原则等。这个体系由教育、制度、监督三个部分构成,包括惩治和预防两个方面功能。其中,教育是基础,侧重于教化,着力解决思想道德防线,做到“不想腐败”,以解决腐败的动机问题,是制度和监督的前提;制度是保证,侧重于规范,致力于党纪国法防线,做到“不能腐败”,以解决腐败的机会问题,是教育和监督的依据;监督是关键,侧重于督查,致力于制约和惩治,做到不敢腐败,以解决腐败的成本问题,是落实教育和制度的措施。三者并重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统一于反腐倡廉工作的实践。(作者系中共中央党校党建部教授、《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起草人之一)(任铁缨) 来源:人民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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