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缺钱合伙挪13万公款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02日02:33 东亚经贸新闻

  东亚讯(岳峰 记者 王阳) 财务处处长王某买房缺钱,竟和副厂长陈某合谋,挪用了13万元公款。案发后俩人归还了公款,近日陈某因犯挪用公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

  陈某今年43岁,是一家大型企业的副厂长。2006年,工厂财务处处长王某(另案处理)要买一套房子,就和陈某商量借点钱。俩人经过商议后,从厂里的公款拿出13万元,用于王某个人购买房屋使用。三个月后,王某没有归还这13万元公款,他们挪用公款的行为被人发现并进行了举报。

  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接到举报后,经过侦查,确认了二人挪用公款的行为。2007年4月25日,陈某被逮捕。案发后,陈某和王某归还了13万元公款。

  此案经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后,近日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认定陈某挪用公款罪名成立,因陈某能够认罪、悔罪,并返还公款,所以从轻判处陈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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