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经适房按困难程度摇号 困难户可摇号两次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02日06:33 长江商报

  本报讯 (记者 屈虹晖 通讯员 谢 平) 武汉市启用经济适用房摇号新规则。昨日,汇东·佳韵小区(二期)经济房计算机摇号,首次按新规则采用分批摇号,不少“家庭人均建筑面积10平米以下”的住房困难户获得两次机会摇号。

  按照新规定,从今以后,武汉市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公开登记结束后,将按可供房源的60%(四舍五入),确定第一次摇号房源数量,对象是申购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0平方米以下,第一次未摇中号的可参加第二次剩余房源摇号。

  昨日的摇号过程按住房困难程度,分两批进行。首先开始摇的是两室两厅的

户型,共有41套房子,其中25套是供应人均面积10平方米以下的家庭。参与此轮摇号的家庭共997户,其中576户人均面积10平方米以下。这576户首先开始摇出25位购买人,这些人员名单经打印,由公证人员公证后,第一次摇号结束。

  第一次摇号未摇中的困难户,再和其余登记家庭一起再次参加摇号。在第二次摇号中,不少困难户也被摇中。之后,工作人员又进行同样操作,摇出了82名申购三室两厅户型的人员名单。现场监督代表陈女士介绍,虽然没有摇中很失望,但毕竟以后每次摇号都会多摇一次,大大增加了购房的机会。

  中号者放弃资格怎么办?

  两次摇号确定经济适用住房的购买人,按照摇号确定的先后顺序选房。若中号人放弃购房资格的,按摇出的顺序备选号依次选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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