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试点公务卡结算 最高透支5万元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03日02:58 大洋网-广州日报

  本报讯 (记者 何颖思)记者昨日获悉,广东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已经制定出台了《广东省省级预算单位实行公务卡结算试点实施方案》(下称《实施方案》),将先选取部分省级一级预算单位作为首批公务卡结算方式的试点单位,并于2008年1月启动公务卡试点,条件成熟后逐步在省级范围内推行公务卡结算方式。

  《实施方案》明确,公务卡是一种个人贷记卡,统一使用“62”字开头的银联标准卡。公务卡具有一定透支额度与透支免息期,原则上透支额度上限不能突破5万元人民币。

  公务卡主要用于公务活动中原使用现金结算方式的零星商品服务支出,同时可用于个人消费,个人消费部分单位财务部门不予报销。公务卡实行实名制,由开卡的职工自行保管。

公务员在透支额度内支付差旅费等日常公务支出后,凭相应报销凭证和经持卡人消费签名的消费交易凭条回单位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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